鮑毓明的所作所為在網絡和民間引起了許多人的憤怒,其中就有韓紅,張予曦等明星,韓紅在微博上發言道:“鮑毓明是吧,你等著,我是韓紅,你記著!”本身就是律師並且瞭解法律常識的鮑毓明,就發表了一個聲明:“我從來沒有和她以養父女的關係相處”。再結合南風窗的記者所寫的報道,我們可以知道,上市公司前高管鮑毓明,既沒有和女孩的媽媽結婚,成為孩子的繼父,也沒有通過收養的手段,成為孩子的養父,所以,就有網友分析,鮑毓明和可能會逃過法律的制裁。
經過他的各種辯解引發了外界關注,並且挖出他做過的不齒之事。原中興通訊獨立非執行董事、傑瑞集團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鮑毓明長期性侵未成年養女案近日爆煲,引發外界對大陸非法送養孩子的關注。有媒體近日通過暗訪調查,揭開了中國大陸送養產業鏈黑幕的一角,驚曝通過網絡上的中介,甚至可預訂尚在孕育中的胎兒,而送養初生嬰兒的起價至少10萬元。
當暗訪記者追問這種領養是否合法後,對方回答:“我們不犯法,也不合法。”隨即將暗訪記者踢出群。該記者又聯絡上另一名中介,對方表示,自己的“資源很多,不光有領養群,還有假結婚給孩子上戶口群等”。這名中介更透露,送養者不僅有未婚媽媽,還有生二胎、三胎的,已出生的孩子比待產的價格低,但至少也要10萬起跳。報道指出,由於中國大陸存在非法收養的“灰色地帶”,以收養的名義販賣嬰兒已經形成一個產業鏈,甚至有人養了一群孕婦,就是為了賣孩子。
4月10日,法治週末記者在網上向她提出一些關於民間送養的問題,她很快發來大段的文字。“收養女孩的,多是賣給鮑某明那種禽獸!”她寫道。宇文無豔所稱的鮑某明,正是近日被捲入“上市公司高管性侵案”的當事人。據媒體報道稱,2015年,女孩小文(化名)的母親因迷信“改運”,將小文“送養”給鮑某明報道中,小文自述,她長期遭受被自己稱為“爸爸”的鮑某明的性侵,身心都遭受重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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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法律上的收養關係已不重要,
他自己提供給媒體的辯護證據裡,也說到了“我的女兒和未來的妻子”,女孩也曾多次叫他為父親,這都是有記錄的。這足以證明這是一段極其畸形而又不倫不類的關係。那麼不管女方是主動並且自願的,或者是是被動洗腦自願的,作為一個成熟且作為多年理性的精英律師,鮑毓明無論是社會地位或者是心性都是遠遠強於未成年
從維熙《第十個彈孔》:“他知道紙是包不住火的,瞞得過初一也瞞不過十五。”他一手遮天是長久不了的。姦淫幼女,販賣兒童,這些都是瞞不住的。終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佈的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第21條規定,對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利用其優勢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範,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以強姦罪定罪處罰。侵犯的客體是兒童的人身自由權利與人格尊嚴。拐賣,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施詐、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
紙包不住火,你的惡行終會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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