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共產黨章程》
1.《中國共產黨章程》經過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後於2017年10月24日通過。
2.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是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而奮鬥。
3.發展黨員,必須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
4.中國共產黨的行動指南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5.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明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任務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6.現階段,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7.黨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8.黨的最大的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繫群眾。
9.黨組織討論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10.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
11.十九大黨章對“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作出的新表述是到建黨一百年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
12.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
13.十九大黨章增寫了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容。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個人層面的價值取向是愛國、敬業、誠信、友善。
14.黨的十九大黨章修正案增寫了選拔幹部要堅持事業為上和公道正派。
15.預備黨員的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他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
監製:高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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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之聲
中共西寧市城北區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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