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家里具体做什么了”

  

“你在家里具体做什么了”

疫情尚未解除,山东省冠县检察院开展了一次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活动。为此,该院未检干警组建了由检察官、司法局社区矫正科、乡镇司法所、4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的4个微信群。

“疫情期间,你在家里具体做什么了?电视上讲的防疫知识,都掌握了吗?”检察官在微信中问未成年人小明(化名)。小明系冠县籍、外省某护士学校学生,其因琐事与他人互殴,致人轻伤。因其具有自首、积极赔偿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沙叔叔,学校放假后我一直待在家里学习,电视上天天讲防疫知识,我学的是护士专业,这些我都很熟悉了;我每天微信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身体情况和活动范围;司法所推荐的《追风筝的人》我看完了,《平凡的世界》还在看,还记了学习笔记;我现在18岁了,村里的防疫值班我也参加了。”小明回答道。

当天,接受矫正监督的另外3名未成年人,均为在成年人带领下参与抢劫,因具有积极赔偿、认罪认罚等情节,被法院宣告缓刑。未检干警们通过微信聊天谈话的形式,向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员、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了解情况,特别是疫情期间未成年人的思想动态。通过沟通交流,4名未成年人情绪稳定,服从管理,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到位,并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了教育。

冠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积极探索推行“六个一”工作法,即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开展一次法治警示教育讲座,发放一张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展一次问卷调查,进行三个“一对一”谈话,签定一份遵纪守法承诺书,每季度与司法行政机关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取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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