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人民政府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正式签订澧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标志着我市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上取得了零的突破,这将对稳定和改善澧水流域水质、保护长江流域水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2019年6月以来,常德市财政局会同该市生态环境、发改、水利等部门,研究补偿方案及补偿协议,多次与怀化市、张家界市财政部门就沅水、澧水流域上下游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行对接,经过多轮讨论修订,于2020年3月30日与张家界市达成一致意见,提前3个月完成省考核任务。根据签订的澧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从2020年1月1日起,每月以我市与张家界市澧水交界断面水质作为考核依据,若当月断面水质类别达到I类标准,或较上年水质类别有所提升时,常德市将补偿张家界市80万元;若当月断面水质为II类标准时,互不补偿;若当月断面水质为III类标准时,张家界市将补偿常德市80万元。
该协议一定3年。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强沟通衔接,争取6月底前与怀化市就沅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达成一致意见。
据悉,澧水发源于湘西自治州龙山县大安乡翻身村,干流全长407公里,依次流经龙山县、湖北省宣恩县、桑植县、永顺县、张家界市永定区、慈利县、石门县、临澧县、澧县、津市市,在津市小渡口汇入洞庭湖。近年来,常德市和张家界市强力推进澧水环境治理,澧水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常德市严控澧水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确保水质治理达标;张家界市持续开展澧水源头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澧水干流水质逐年改善,源头呈现“水清、岸绿、景美”的宜人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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