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肖像商标吗?你知道肖像照片也是能注册商标吗?
今天,柯北想和你聊一聊肖像商标。
1. 因“撞脸”adidas,商标被驳回
最近,有一个“翟氏秋哥”的肖像商标被驳回了,不过驳回的原因有点令人无语。
这个商标是第35类39784352号“翟氏秋哥”商标,2019年7月由翟度秋申请注册,服务类别包括:广告; 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 饭店商业管理; 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 进出口代理; 替他人推销; 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 人事管理咨询; 复印服务; 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务等。
然而,这个商标却被驳回了,其实肖像商标注册并不少见,而且翟度秋还有另一件33837843号“翟氏秋哥”的文字商标已经注册成功,同一人申请注册同类型商标,那为什么一个成功了另一个却失败了呢?
商标局给出了解释:失败原因竟然与阿迪达斯有关。有人就奇怪了:人家的商标名中又不包含阿迪达斯,且商标注册范围也并非服饰鞋帽类,怎么和阿迪就扯上了关系呢?
原来,点开肖像大图后,这张肖像照片穿了一件阿迪达斯的衣服。国知局认为肖像主人公身着阿迪达斯的衣服与阿迪达斯已有的四件商标构成了近似,所以不予注册。
这可能要让这位翟先生郁闷了,好不容易注册一个商标,最后折在了一件衣服上。
2. 肖像,也能注册商标
一些读者可能对肖像商标并不了解,那么什么是肖像商标呢?
所谓“肖像商标”,顾名思义,就是申请人将个人肖像作为图形要素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一种图形商标。
昨天柯北还写了一篇“乔丹”商标纷争案,2012年球星迈克尔乔丹告中国乔丹体育时其中一条原因就是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而这个“肖像权”就是他一个投球动作的剪影,这个就是肖像商标。
我们日常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商标,著名的肯德基老爷爷,王致和、王守义、老干妈等等都是肖像商标。
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结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因为肖像是以图像、图形的形式存在,因此可以作为商标被保护。
3. 个人如何申请肖像商标
说起知识产权领域的肖像商标,就不得不提我国民法中的肖像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因此,想要将他人的肖像申请为肖像商标,还需要取得权利人的同意。
因此,我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代理商标注册申请业务操作指引》第31条的规定:肖像商标除需要提供本章第一节中的文件外,还需要提交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该文件应附肖像权人照片。下面两种情况可不附送公证书,但应在商标说明栏中予以说明:1.自然人以本人肖像申请,且通过核对身份证上的照片能够确认为申请人本人。2.虚构的人物形象。
也就是说,符合肖像权且本人同意的肖像,才可以去申请注册商标。柯北还要提醒大家注意:伟人的肖像、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肖像都不能注册商标。
这次“翟氏秋哥”商标注册也给我们提了个醒,注册肖像商标时,每一个细节都要注意,千万不能够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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