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首例!房東違規被處罰,並記入個人信用記錄

出租房屋未登記申報信息,被記入信用記錄!

2020年1月1日起,《江蘇省租賃住房治安管理規定》正式施行,明確出租人應當自租賃合同訂立之日起7日內申報登記信息。未按規定申報、轉報登記信息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依法予以處罰、記入信用記錄。日前,南通開出首例處罰。


南通首例!房東違規被處罰,並記入個人信用記錄


近日,啟東市公安局民警在轄區開展群租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時發現,該市南陽鎮一房屋出租人蔣某從今年1月起,將自己空餘房屋出租給吳某、陳某等流動人員居住,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且未主動向公安機關申報登記信息。

南通首例!房東違規被處罰,並記入個人信用記錄


根據的《江蘇省租賃住房治安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的相關規定,蔣某的行為除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依法予以二百元罰款外,還將計入個人信用記錄。

日前,蔣某的被處罰信息被正式計入啟東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信用啟東網)。


南通首例!房東違規被處罰,並記入個人信用記錄


當前,南通全市正全力開展群租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行動開展以來,全市公安機關牽頭整改電氣線路過負荷、使用大量可燃、有毒材料進行分隔等安全隱患1628處,辦理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的案件478起,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疫情防控期間通過嚴格管控,規範管理,核銷群租房戶344戶、核銷租住人員8000餘人

啟東市這起房屋出租人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被罰款同時記入個人信用的案例,尚屬首例。


南通首例!房東違規被處罰,並記入個人信用記錄


租房提醒


  1. 為了自身安全,籤租房前要了解房屋建築消防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暢通,房間之間的隔斷牆是否為不燃材料,房屋電氣線路是否穿管保護等消防安全狀況,選擇安全的出租房。
  2. 養成良好的安全習慣,不私拉亂接電線,用火不離人,充電完成後及時關閉電源,不在屋內及樓道停放或給電動自行車充電,合租戶之間也要互相提醒。
  3. 安全使用燃氣、液化石油氣,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 遵法守紀,主動申報信息,同時提高防盜意識,發現違法行為及時舉報。


相關鏈接:

出租房屋要登記!租客信息要登記!流程在這裡

你問我答丨出租房問答彙總來了~


附:《江蘇省租賃住房治安管理規定》相關條款


第七條 出租人應當依法遵守下列要求:(一)查看承租人、經辦人、實際居住人身份證件、營業執照或者其他有效證件,登記有關信息,並向公安機關申報登記租賃住房居住信息(以下簡稱申報登記信息);


第二十四條 出租人、承租人、房地產經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互聯網平臺經營者未按照本規定申報、轉報登記信息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依法予以處罰、記入信用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7條第1款,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種類和號碼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