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馮鵬
普通麵包車充當校車使用,竟然接送在校小學生,本來核載7人,卻塞滿了19人。經普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涉嫌危險駕駛案於2020年4月9日在普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張某拘役1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2019年9月5日,被告人張某駕駛小型麵包車由普安縣青山鎮雪浦小學往青山隔界河方向行駛,當日15時50分行駛至普安縣青山鎮青剛百貨店處被普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查獲。經核實:該車核載7人,實載19人,違法所載的18人均為普安縣青山鎮雪浦小學的學生 。
據瞭解,張某自2019年3月學校開學以來,以營利為目的,駕駛自用機動車,從事接送接受義務教育的小學生上下學,且載人超過機動車核定人數100%以上,嚴重超過額定乘員,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應當判處拘役並處罰金。
檢察官提醒:機動車超員載客會增加行車不穩定性,引發制動失靈、動態側翻等危險,易導致群死群傷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時大意,就可能導致悲劇的發生。未成年人是祖國未來的希望,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乘車安全,學校應嚴格按照專用校車國家標準設計和製造的專用車接送學生,並嚴格監管校車超載行為,嚴禁個人使用無客運資質車輛,未取得校車服務許可證的車輛從事接送工作。現呼籲廣大人民群眾加強監督,如發現非法校車,請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同時也提醒各位家長,拒絕乘坐黑校車,讓孩子開心上學,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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