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吉林长春交警发现一小轿车行迹可疑,立即上前拦截,发现驾驶人李某浑身酒气,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核实其证件时,发现该车原车号牌为吉A**008,而所悬挂车牌为吉D**888,涉嫌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最终,李某将被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枣庄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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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3 06:33:42 同城頭條
4月12日吉林长春交警发现一小轿车行迹可疑,立即上前拦截,发现驾驶人李某浑身酒气,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核实其证件时,发现该车原车号牌为吉A**008,而所悬挂车牌为吉D**888,涉嫌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最终,李某将被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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