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古代的大陸移民社會


日本古代的大陸移民社會


日本古代,從中國和朝鮮半島有為數眾多的移民遷徙而來,他們對日本社會的進步,作出了極為卓越的貢獻,主要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政務方面,參與創建國家機構,協助制定國家政策,編制法典,推行屯倉、戶籍和班田等制度,擔任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吏,甚至擔任最高階層的將相職務,參加管理國家。

二、外交方面,擔任外交使節,撰寫外交文書,迎送外國使節,從事翻譯工作。

三、軍事方面,在日本豪族勢力強大的時代,移民集團也擁有自己的軍事力量,並憑此參與政治活動。在中央集權加強的律令制時代,不少移民成為軍將衛士。他們為軍事行動出謀劃策,參加築城等軍事工事,經略鎮撫東北的蝦夷地區。

四、學藝方面,傳入漢字、詩文、儒學、天文、曆法、陰陽學、醫藥、數學、音樂和雜伎等。

五、教育方面,在中央官學擔任主要教職,教授學生,傳播和普及大陸文化。

六、科技方面,傳入並從事冶煉、金工、織染、皮革、土木、漆畫、釀造、各類器具和筆墨紙硯等制工藝。

七、宗教方面,傳入道教和佛教,推動佛教的興盛,建造寺塔佛像,擔任僧職,傳佈教義。

八、殖產方面,從事地區開發,興建水利事業,傳入新的作物品種,牧馬養蠶等。

此外,大陸移民還成為日本生產開發的勞動力。

大陸移民之所以能夠在日本發揮如此巨大的作用,並不僅僅因為他們擁有先進的文化和技術,還在於他們普遍存在集中居住與內部通婚的現象,即形成相對獨立的移民社會,成為外來文化紮根移植的重要基礎。若無此項條件,則一兩次的文化接觸,或個別零散的移民,往往會被傳統社會的汪洋大海所吞沒而無法發揮作用。

一 人口分佈

在日本古代,究竟有多少大陸移民移居日本?《古語拾遺》應神天皇段記載:“至於輕島豐明朝,百濟王貢博士王仁,是河內文首始祖也,秦公祖弓月,率百廿縣民而歸化矣。漢直祖阿知使主,率十七縣民而來朝焉。秦、漢、百濟內附之民,各以萬計,足可褒賞。”據此,則在大陸移民遷徙到日本的第一個階段前期,約在魏晉時代,僅西文、東漢和秦氏三支移民集團遷入的人口就已達到數萬人。

《新撰姓氏錄》逸文所收《坂上系圖》稱,東漢氏集團最初有段、李、皂郭、朱、多、皂、高七姓漢人、十四支氏族,以及後來遷來的三十支村主姓氏族組成。日本朝廷為了安置他們,專門設置了今來郡。《續日本紀》寶龜三年(772)四月庚午載:

坂上忌寸苅田麻品等言:“……先祖阿智使主,輕島豐明宮馭宇〔應神〕天皇御世,率十七縣人夫歸化,詔賜高市郡檜前村而居焉,凡高市郡內者,檜前忌寸及十七縣人夫,滿地而居,他姓者十而一二焉。

所謂“十七縣人夫”,指的是移民籍貫來自中國和朝鮮的十七縣,高市郡確實是東漢氏集團的大本營。

另外,《新撰姓氏錄》山城國諸蕃、秦忌寸條記載:

功智王、弓月王,譽田天皇(諡應神)十四年來朝,上表更歸國,率百廿七縣伯姓歸化,並獻金銀玉製種種寶物等,天皇嘉之,賜大和朝津間腋上地居之焉。……普洞王男秦酒公,大泊瀨稚武天皇(諡雄略)御世,奏稱:“普洞王時,秦民惣被劫略,今見在者,十不存一,請遣敕使檢括招集。”天皇遣使小宇部雷,率大隅阿多年人等,蒐括鳩集,得秦民九十二部一萬八千六百七十人,遂賜於酒,爰率秦民,養蠶織絹,盛篚詣闕貢進,如嶽如山,積蓄朝廷。

據此,雄略天皇時,括出的秦氏移民就多達1.8萬餘人。如果按照秦酒公所謂“今見在者,十不存一”的說法,上述數字還只是秦氏移民之一小部分。到6世紀中葉, 《日本書紀》欽明天皇元年八月也記載了一條秦氏移民人口的數字:“召集秦人、漢人等諸蕃投化者,安置國郡,編貫戶籍,秦人戶數惣七千五十三戶,以大藏櫞為秦伴造。”古代的一戶有多少人?茲以移民戶比較集中的《御野國加毛郡半布里太寶貳年(702)戶籍》作推測〔1〕,該戶籍有移民戶24戶,基本為秦氏,最小的有11人,最大的有36人。簡單平均計算,則每戶為19人,符合當時一般民戶的情況。若以此平均數推算,則秦氏集團大約有13.4萬多人。此推算數值固然不準確,只能聊作參考,但還是合理的。

《日本古代人名大辭典》大致收錄了公元781年以前日本、 中國和朝鮮各類文獻上出現的日本人名,其中就收載了957名秦氏人名。平野邦雄《秦氏之研究》介紹,其蒐集的奈良朝以前的秦氏人名,多達1147名。無庸贅論,實際存在的秦氏人數,何止百倍於此。所以,即使保守的推算,僅秦氏集團人數就將達到10萬以上。那麼,整個大陸移民的人數,至少也在數十萬以上。因此,日本人類學家埴原和郎先生推算,從彌生時代到古墳時代,大陸移民多達100萬人。

那麼,大陸移民在日本總人口中佔多大比例呢?根據小山修三教授對日本古代人口的分析統計,從繩文時代晚期到8世紀, 人口呈飛躍式激增,增長70多倍。其中,近畿地區從2千餘人躍增至120餘萬,尤為醒目〔2〕。這一地區恰好是大陸移民的聚居地,因此, 人口的激增同樣表明有大量外國移民遷徙而至。如果大陸移民以將近100萬估算, 則約佔日本總人口的1/6。在近畿地區,這一比例數自然大大提高, 在日本政治文化的中心地帶,彙集如此眾多的大陸移民,所產生的影響可想而知。

早期的大陸移民,多居住在北九州和山陰、山陽地方,即分佈於九州至京畿的交通沿線,以後逐漸向京畿地帶集中,形成了以河內國為中心的西文氏、以大和國為中心的東漢氏、以及以山城國為中心的秦氏等龐大的移民集團。奈良時代,由於大陸移民人數的增加和地位的提高,一些枝族又不斷從聚居地遷徙或獨立出去。大部分湧入京城,小部分向其他地區發展,上述大陸移民的分佈,其京城部分反映了奈良時代的現狀,而各郡的氏族分佈,則保存了過去的情況。

在畿內各國的分佈上,有著明顯的特點,即沿著日本對外門戶難波港為中心展開。例如在攝津國,移民氏族聚居於難波、豐島和河邊等港口各郡,再沿著通往腹地的主河流澱川,擴展到島上、島下各郡。順著桂川、宇治川和木津川上溯,進入京都盆地,在山城國河流沿岸,聚居著秦氏集團。在南面,從難波港入海口沿著主河流大和川上溯,先後進入河內平原與大和盆地,河內國南部的錦部、石川、安宿、古市和丹比諸郡為西文氏和西漢氏聚居的地方。向北越過大和川,移民氏族還向大縣、澀川、高安、河內茨田和交野等郡發展,以大和國南部的高市和志紀郡為中心的東漢氏,以後也漸次向北部的葛城、平群、添上和添下等郡擴展。

從早期由北九州、山陰和山陽向京畿地區的伸展,到後來圍繞難波港展開的地域分佈,大陸移民居住地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始終處於日本同大陸來往的交通線上,這一地理環境對於大陸移民集團的生存與發展,影響莫大。身處對外交通線上,他們可以保持同大陸的頻繁接觸,不斷更新原有的文化和技術,保持勃勃生機。其氏族頭領還不時被派遣回大陸國家,既為日本招徠工匠勞力,同時也增強自身實力。而且,其居住地毗鄰中心都市,便於日本政府將新來的大陸移民就地安置,不斷編入其集團之中。因此,對外交通線對於大陸移民不啻是生命線,一旦情況發生根本性轉變,就造成大陸移民總體的衰落。實際上,7 世紀下葉,日本本國人才成長起來並逐步代替大陸移民在文化上的主導地位之後,日本政府就頒佈了“凡蕃使往還,當大路近側,不得置當方蕃人,及畜同色奴婢(謂假如西海道側近,不可畜新羅奴婢之類),亦不得死傳馬子及援夫等”〔3〕,“化外人於寬國附貫安置”等一系列規定〔4〕,將大陸移民安置於遠離交通要道的關東等“寬國”。如此一來,除了少數移民氏族頭領躋身於官場外,大量的外國移民便在日常勞作中默默的同化。

京畿地區是中央貴族的中心地。大陸移民居住於此,並受日本中央貴族的監督管理,自然會與其上司結成緊密的主從關係,並通過這種關係發生作用。例如,東漢氏與蘇我氏、秦氏與聖德太子的結合,左右著推古天皇朝的政治局勢。另一方面,中央貴族盤踞於京畿要地,所以大陸移民必須在相對偏僻的地區另外建立自己的居地。西文、東漢和秦氏三大移民集團的聚居地,雖然鄰近京城和難波港,但又偏離交通主幹道,這樣的地理條件使得他們都致力於地區的開發,變荒灘為良田,開闢出一片片肥沃的土地,興旺發達的移民鄉村,極大地推動畿內地區經濟的繁榮,使得日本的政治中心地不斷的向之靠攏。例如,日本的長岡京和平安京就是在秦氏開發的土地上建立起來的。

各個移民集團雖然有一定的組織區分和不同的聚居地,但彼此之間並不是完全隔絕的。在上述絕大部分地區,存在著交錯而居的情況。地域分佈上的相互滲透,以及集團內部的民族混雜,都使得移民社會文化帶有多民族的因素,形成為混合型的文化形態。

二 居住類型

大陸移民大都集中居住,共同生產。日本古代文獻和地名起源傳說,保存了許多這方面的記載。

《日本書紀》記載,神功皇后五年,日本將新羅俘人安置於桑原、佐糜、高宮、忍海四邑;此外,如廄坂、倭國吾礪廣津、上桃原、下桃原、真神原、大和國檜隈野的吳原等,都是日本政府集體安置移民的地方。此外如《風土記》山城國的南鳥部裡、伊奈利;播磨國飾磨郡漢部裡、揖保郡伊勢野、枚方里、佐比岡、大田裡、少宅裡、少宅裡、漢部鄉;美濃國本簣郡慄棲太裡(大寶二年戶籍)、加毛郡半布里(大寶二年戶籍);備中國賀夜郡大井鄉(天平十一年備中國大稅負死亡人帳);甲斐國巨麻郡慄原鄉(天平寶字五年甲斐國司解);備前國津高郡津高鄉菟垣村(寶龜五年同村常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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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買券等);伊勢國飯高郡(《續日本紀》神護景雲元年十二月丁亥條);參河國碧海郡(《類聚國史》卷五十四,多產部);丹波國何鹿郡(《三代實錄》貞觀八年九月廿日壬戍條)、何鹿郡(《三代實錄》仁和三年六月五日丁未條)等,都是移民的聚居地,把以上地名略加整理,便顯現出從北九州的肥前,經備中、備前、播模和丹波進入畿內,再由此出發,經伊勢、美濃、參河、甲斐和武藏到達關東地區這樣一條大陸移民分佈與遷徙的線路。也就是在日本古代交通幹道上,星羅棋佈著大陸移民的聚居點,這還不包括散佈於較邊遠地區的移民。

移民的居住地可以按人口比例,劃分為三類。第一類,以日本人為主,即在日本人的鄉里遷入大陸移民。《御野國味蜂間郡春部裡太寶貳年戶籍》和《御野國本簣郡慄棲太裡太寶貳年戶籍》所反映的就是這類情況〔5〕。春部裡戶籍文書存戶30675人,其中, 移民戶僅2戶30人。在存戶口數中,僅佔4.4%;慄棲太裡戶籍文書中存戶 25433人, 移民有2戶29人,佔戶籍人口的6.2%。在日本人的家庭中,有移民妻8 人,寄口1人,分別為“漢人”、“秦人部”和“韓人”。美濃國是大陸移民較多的地方,上述兩件文書中的移民戶,大概是由於婚姻關係而遷入日本人的鄉里。他們人數少,又是一般農民,在鄉里沒有什麼影響,這種類型可視為大陸移民分佈的邊緣形態。

第二類,移民與日本人大體相等的鄉里,《御野國加毛郡半布里太寶貳年戶籍》即可為證。

本件文書錄載54戶,按照1裡50戶的法令原則, 這是一個裡完整的戶籍。其中,移民戶有24戶,戶數與口數都約佔該裡的44%強。移民戶基本都是“秦人”,只有兩戶為“不破勝”,亦與秦氏關係極深。其中,中政戶穗積部安倍的情況比較特別,雖然不是移民戶,但大半人口為“寄人”秦人的家庭成員,十分明顯,該裡的秦人是集體定居於此的。他們在鄉里有一定的勢力,與日本人的交流自然頗多,能夠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這種類型可視為與日本人混居的形態。

第三類,移民聚居類型,各大移民集團的根據地差不多都屬於這種類型。《續日本紀》寶龜三年(772 )四月庚午所載坂上大忌寸苅田麻呂上言稱:“先祖阿智使主,輕島豐明宮馭宇〔應神〕天皇御世,率十七縣人夫歸化,詔賜高市郡檜前村而居焉,凡高市郡內者,檜前忌寸及十七縣人夫,滿地而居,他姓者十而一二焉”,就是十分典型的例證。再如《續日本紀》天平寶字二年(758 )六月乙丑記載:“大和國人葛上郡人從八位上桑原史年足等男女九十六人、近江國神琦郡人正八位下桑原史人勝等一千一百五十五人同言口……”古代一里約千人,故近江國神琦郡桑原史人勝等千餘人,約為一里,屬聚居類型無疑。這種聚居形態,不僅出現在大陸移民眾多的畿內地區,而且還存在於各地。例如,根據備前國津高郡稅收文書的統計可以發現,無論是用稅額直接計算,成是將稅額折成田上面積計算,移民都佔95%左右。此外,比九州《上前國三毛郡塔甲戶籍》中,見籍人數129人, 基本為秦部和勝姓移民。其中,日本人僅4人,1人為秦部妻,3人為移民家族的寄口。相似的例子, 如《豐前國上三毛郡加自久也裡戶籍》,見籍人數74 人,日本人僅8人;《豐前國伸津郡西里戶籍》,見籍人數480人, 日本人僅27人。

在第三種居住形態裡,移民基本上是按集團聚居在一起,特別是大的移民集團,擁有各方面的技術人員和豐富的勞動力,他們不僅自己生產,而且還役使日本農民勞動,具有很強的生產能力,能夠進行較大規模的生產開發活動,對外界的需求不多,構成了封閉或半封閉的移民社會。在集團內部,自有一套生產與管理方式。日本朝廷對移民集團的控制,需要通過集團的上層氏族來實現,亦即國家權力不能直接貫徹於移民社會的基層,呈現出分層的權力結構,在這種相對獨立的移民社會里,保持著固有的文化傳統、生產方式和風俗習慣。在模擬血緣關係下,除了作為集團象徵的總的寺社外,各氏族還有自己的宗廟、集團的成員氏族保持各自文化特性的同時,相互交流,即使在移民集團上層氏族紛紛移居都市之後,他們仍以鄉里社會為依託,與之保持著密切的關係,成為鄉里社會在京城的代表,誠如關晃先生所指出的,大陸移民集團既不是真正的血緣關係集團,也不是純粹的地緣關係集團〔6〕。但是,不可否認,不完全的血緣與地緣關係,是相互依存的共同利益關係的表現形式,成為維持大陸移民集團長期存在的重要支柱,蓬勃發展的移民社會,在日本無疑起著示範作用。周圍的人民對這種外來文化籠罩的鄉里,由新奇而觀察,而模仿,日本朝廷也由此獲得啟發,甚至以此為樣板,派遣移民頭目到各地推廣實施,遂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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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聚居形態

西文氏是聚居於河內國的一大移民集團,始祖為王仁,大概出自朝鮮漢人後裔。《續日本紀》神護景雲四年三月辛卯記載:“葛井、船、津、文、武生、藏六氏男女二百卅人,供奉歌垣”,可知西文集團的核心氏族為上述六支,這六支氏族,王仁及其後裔氏族,即西文氏、武生氏和藏氏,居住在河內國古市郡,以後加入的王辰爾及其分支氏族,即船氏、葛井氏和津氏,居住在河內國丹比郡。

西文氏是宗家,其氏寺西琳寺為西文氏集團的總寺。其餘五支氏族也各有自己的氏寺。這些氏寺的遺蹟多有保存。根據氏寺在氏族居住地近旁的常規,可以通過氏寺遺址確定以上六支氏族的居住地,以及相互間的距離〔7〕。亦即:西琳寺(西文寺)——野中寺(船氏), 相距1600米左右;野中寺(船氏)——大津神社(津氏),相距1400米左右;大津神社(津氏)——藤井寺(葛井氏),相距1000米左右;藤井寺(葛井氏)——西琳寺(西文氏),相距2400米左右,以上述兩寺一組為邊,相互連接起來,則成為一個四邊形,各氏寺之間的距離在1—2公里半左右,四邊形的對角線距離為:西琳寺(西文寺)——大津神社(津氏)相距2900多米;野中寺(船氏)——藤井寺(葛井氏), 相距1200米左右。

武生氏和藏氏的氏寺無存,但古市郡是僅有四鄉的小郡,故應分佈於西文氏近旁。通過氏寺遺址,可以把握移民集團聚居形態的一個側面。

西文氏集團居住的地域,在大和川和石川的匯合處,而貫穿古市郡的竹內街道,是日本最古老的官道。60年代,橿原考古學研究所對該地區重新進行實地考察。秋山日出雄先生通過對航空照片的研究,發現該地區存在一條稱作“古市大溝”的水道〔8〕。從古市大溝的結構上分析,它顯然不單是普通的灌溉水渠,而且還是一條運河。這條運河雖在8世紀就已因淤塞而失去功能, 但在淤塞之前卻是重要的交通水路,它的存在對於西文氏集團有什麼意義呢?

眾所周知,難波是日本古代對外交往最重要的港口,由難波轉入大和川,再通過古市大溝和竹內街道抵達河內與大和兩國,這是十分重要的交通運輸線。沿此分佈的西文氏集團,自然與交通運輸業密切相關,例如津氏,從氏名就可知其為負責掌管海運與內河航運的氏族。船氏的職掌,見於《日本書紀》欽明天皇十四年(553)七月甲子記載:“蘇我大臣稻目宿禰奉敕遣王辰爾,數錄船賦,即以王辰爾為船長,因賜姓為船史,今船連之先也”,可知其族掌管對過往關津船隻的課稅。大和川到古市郡一帶,河面變狹,水流湍急,因此,水運在此改為陸運。武生氏原為馬毗登〔9〕,掌管馬匹,負責這一帶的陸路運輸。藏氏是管理國家財政事務的氏族之一。他們掌管國家財政部門設在當地的分支機構,負責收納國內外物資和處理會計事務。與中央的大藏、內藏相關的部門相似,是朝廷設置於各地的屯倉。如下節所述,葛井氏原為白豬史〔10〕,正是屯倉的管理者。西文氏一貫從事起草文書和管理檔案的工作。在這一帶,從海陸運輸到屯倉管理,都離不開他們的參與。西文氏集團的事例表明,移民集團不僅是依靠地緣關係維繫的生活性團體,而且是相互分工合作、形成比較完整的生產和管理系統的職務關係集團。他們聚居在一起,有利於保存其原有的生產管理方式,並對周圍環境不斷髮生影響,通過地區窗口,將大陸文化滲透或移植於日本社會之中。

秦氏是以山城國為根據地的另外一個移民集團,他們廣泛分佈於日本各地,光是畿內的秦氏,《新撰姓氏錄》就收錄了28支,一直到9 世紀初,他們仍主要居住在鄉村。那些居住在京城的秦氏,有一部分是因為資助建造長岡京和平安京才遷居京城的。因此,秦氏為在鄉豪族的形象,就十分明顯。

在山城國,秦氏以其宗族寺社廣隆寺為中心,形成秦氏移民社會,他們聚居的桂川流域,右岸一帶地勢較低,便於水田灌溉,所以很早就開發出來了。這裡分佈著許多彌生文化到古墳時代的遺蹤,說明日本人早就生活於此。左岸地高土燥,需要具備一定的農田水利技術,才能進行耕墾。秦氏集團遷徙到山城國後,他們迴避與原住民的衝突,定居與桂川左岸農業條件相對惡劣的嵯峨野,運用其發達的水利技術,首先在桂川上修築大堰,引水溉田,開闢出一大片肥沃的土地。今日,日本把從龜岡盆地流經京都盆地嵐山的河流稱作大堰川,即得名於秦氏修築的大堰。這條大堰,是日本古代最著名的水利設施之一〔11〕。《政事要略》交替雜食之溝地堰堤類引《秦氏本系帳》說:“《秦氏本系帳》雲:造葛野大堰,於天下誰有比檢,是秦氏率催種類所造構之。昔秦昭王塞堰洪河,通溝澮,開田萬頃,秦富數倍,所謂鄭伯之沃沃衣食之源者也。今大井堰樣,則習彼所造。”秦氏將此堰同秦國著名的鄭國渠相比擬,頗為自豪,在當時,此堰確實成為日本水利工程及其管理的範例,甚至到《養老令》編制時還規定:“古記雲:先役用水之家,謂不堪修理者,差發人夫修治,以近及遠,假令葛野川堰之類,是以用水之家不合堪修治也。”

類似嵯峨野這樣的區域開發,在京都盆地尚有多處,井上滿郎先生認為,將樫原廢寺、月讀神社、松尾神社、法輪寺、葛野大堰、蛇冢、天冢古墳、廣隆寺、大酒神社、木島神社(蠶社)、北野廢寺、上賀茂、下鴨神社、六角堂、法觀寺、深草、稻荷神社等有關秦氏的遺蹟連接起來,便呈現出一條由西山經北山到東山山麓的弧形文化圈〔12〕,清楚的展現出秦氏對開發京都盆地的巨大貢獻。

上述秦氏的寺社,如稻荷神社、大酒神社和蠶社等,都與農業生產密切相關,凡是到過稻荷神社的人,都會對神社的佈局、方形的祭壇和祭祀儀式等,與中國對農業和土地神的祭祀形式的高度相似性,留下深刻的印象。京都的秦氏遺蹟,是大陸農業技術在日本成功運用的範例。

秦氏在山城國的成功開發,引起日本朝廷的重視,促使日本決定將都城遷徙於此。修建都城,需要多方面高度的技術。對此,日本很早就起用大陸移民來負責如此複雜的工程。《日本書紀》白雉元年(650 )十月記載:“遣將作大匠荒田井直比羅夫立宮界標。”荒田井直比羅夫即倭漢直荒田井比羅夫,屬於東漢氏集團。孝德天皇任命他負責建造味經宮的技術工作。持統天皇朝的藤原京,構建於東漢氏集團的聚居地大和國高市郡,其“造京司”為東漢氏集團的衣縫王〔13〕。著名的平城京,其技術負責人為坂上忌寸忍熊〔14〕,同樣出自東漢氏集團。奈良時代以前,日本的都城都在河內與大和國一帶,所以,當地東漢氏集團在都城建造中,頗起作用,天平十二年(740), 藤原廣嗣亂後〔15〕,日本朝廷決定在山城國修建恭仁京,此後,把都城由奈良盆地遷至京都盆地的趨勢日益加強,經過幾度遷都,到延歷十三年(794), 日本終於定都平安京。奈良中期開始,日本數度在山城國建造都城,顯然與秦氏在當地的開發有密切關係。

在山城國建立都城,從一開始就得到秦氏的大力支持,文獻所知建造恭仁京的三位負責人中,就有造宮錄正八位下秦下島麻呂。秦下島麻呂還因為修築皇宮圍牆而大受褒獎,由正八位下晉升至從五位上〔16〕,一舉躍升十四階,可見貢獻頗巨。

桓武天皇時代,宏臣中納言藤原種繼積極推動遷都事業,並親自負責在山城國秦氏根據地建造長岡京。查藤原種繼家世,雖出自頭號貴族藤原氏式家,但其祖母卻是秦朝元的女兒。秦朝元是天平年間蜚聲內外的名士〔17〕,曾任遣唐使團判官,拜謁過唐玄宗,並受厚賞。回國後,頗受尊崇,先後擔任圖書頭和主計頭。以日本古代的招婿婚制推測,藤原種繼很可能生長於秦氏家庭。另一位主持長岡京建設的是中納言藤原小黑麻呂,出自藤原氏北家,其妻就是上述建造恭仁京的秦島麻呂之女,其子葛野麻呂,顯然是以秦氏居地葛野為名,足證其生長於秦氏家族。朝中權貴與秦氏聯姻,自然對秦氏集團的雄厚財力與技術有深切的瞭解,所以大力推動朝廷在秦氏聚居地建造京城。而秦氏集團自然也竭盡全力,踴躍參加,《續日本紀》就記載了若干名建造長岡京有功的秦氏人員,例如:秦忌寸足長〔18〕、大秦公忌寸宅守〔19〕、勝首益麻呂〔20〕。十分明顯,秦氏在長岡京建造過程中,出資出力,貢獻尤大。而且,秦氏還運員其屬下的勝氏參加建設〔21〕,所以,他們都獲得越級擢升。勝首益麻呂以私糧供應3.6萬名役夫,其財力之雄厚, 令人驚歎。秦氏擅長於理財,所以這些受獎賞的人,以後紛紛進入中央機構,被提拔為財政大員。

長岡京建設十年,不果而終。延歷十三年(794), 日本重新選擇以葛野郡宇太村為中心,建造平安京。由於《日本後紀》延歷十一年至十五年七月這部分散佚,平安京的建造情況已難得其詳。《日本後紀》延歷十五年(796 )七月戊戍記載:“外從五位上物部多藝連建麻呂為造宮大工,外從五位下秦忌寸都岐麻呂為少工”;《拾芥抄》引《村上天皇記》稱,平安京的皇宮是在秦河勝的舊宅上建造的。這些記載都表明,平安京的建造得到秦氏集團的大力資助。

秦氏的事例,對於外來文化在日本的傳播過程,無疑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大陸移民的聚居形態,使得他們所具有的大陸文化得以比較完全的保存下來,並運用於日本社會,他們取得的成功,不僅提高了自身的地位,而且對於周圍民眾也發生示範作用。通過傳授文化技術、婚姻、交遊等各種方式,他們還對日本氏族、官人,甚至上層貴族發生影響,引起朝廷的重視。朝廷藉助他們來加快國家建設,而他們也在此過程中逐漸成為朝廷官人,從而把地方性的移民文化融入上層文化,並通過國家的力量加以推廣,實現大陸文化的傳播過程。廣泛存在的大陸移民社會,都是大陸文化移植最重要的基礎,脫離對文化傳播過程的研究而奢談外來文化對日本的影響,勢必流為空論。

移民文化能夠比較完整的保存並移植於日本社會,一個重要的保證是移民社會的自我管理。這集中表現在移民聚居的地區,其郡鄉各級官吏一般由移民擔任。東漢氏集團聚居的高市郡,就是一個十分典型的事例。《續日本紀》寶龜三年(772)四月庚午記載:

正四位下近衛員外中將兼安藝守勳二等坂上大忌寸苅田麻呂等言:“以檜前忌寸任大和國高市郡司元由者,先祖阿智使主,輕島豐明宮馭宇〔應神〕天皇御世,率十七縣人夫歸化,詔賜高市郡檜前村而居焉。凡高市郡內者,檜前忌寸及十七縣人夫,滿地面居,他姓者十而一二焉,是以天平元年十一月十五日,從五位上民忌寸袁志比等申其所由:天平三年,以內藏少屬從八位上藏垣忌寸家麻呂任少領;天平十一年,家麻呂轉大領,以外從八位下蚊屋忌寸蟲任少領;神護元年,以外正七位上文山口忌寸公麻呂任大領。今此人等被任郡司,不必傳子孫,而三腹遞任,四世於今。奉敕,宜莫勘譜第,聽任郡司。”

東漢氏集團以高市郡為其聚居地為由,要求日本政府允許由其集團的“三腹”氏族頭領輪流擔任郡的長官,結果獲得批准。移民社會的自我管理,在其聚居地應是比較普遍的現象。例如,前引葛野郡山田鄉土地買賣文書中,鄉長為“秦氏吉”;同郡高田鄉土地買賣文書中,鄉長同樣為移民“辛國種麻呂”。而且,郡司分別為“擬大領從七位下秦忌寸粳守,主政少初位上秦忌寸久兼,副擬大領大初位上秦忌寸,擬主政大初位下刑部,擬少領大初位上秦忌寸真豐,主帳少初位下秦忌寸廣雄”〔22〕,基本都是移民,這類事例頗多,實難一一列舉。

大量的移民擔任郡鄉官吏,是日本朝廷所容許甚至予以鼓勵的,這就牽涉到日本社會的性質問題。在古代,日本社會存在著強大的氏族勢力,國家政權乃是建立在中央貴族的聯合之上,而地方政權亦為各地氏族所把持。在這種社會基礎上,日本始終沒有發展出中國式的高度中央集權體制。即使在律令制時代,中央也還是允許一定程度的地方自治權。雖說國郡的長官由中央任命,但地方勢力仍具有很大的影響力。日本政治的分層權力結構,在進入近代社會時,實與中國處於很不相同的社會基礎上,這當然是後話。然而,正是這種社會特質,使得大陸移民能夠在日本形成自我管理的移民社會。

大陸移民參與日本政治,和日本氏族結合,在傳播大陸文化的同時,提高了自身的地位。但是,其代價是自身的同化。在大陸移民中,城市化、官僚化的程度越高越普遍。則同化的進程也就越快越徹底。顯而易見,同化的進程與其居住生活形態緊密聯繫。

日本古代的大陸移民社會


四 婚姻關係

婚姻形態是研究大陸移民社會的重要側面,我們大致可以從兩個方面加以考察:其一是上層移民氏族的婚姻關係;其二是一般移民的婚姻關係。

在古代,上層氏族之間的通婚經常表現為政治關係,早期大陸移民與日本貴族的聯姻,可以東漢氏與蘇我氏為典型。6世紀中葉起, 蘇我氏勢力抬頭,漸擅朝政,東漢氏與之深相依託,結成黨援。《日本書紀》記載,崇峻天皇五年(592)十一月,蘇我馬子設謀, 假於東漢直駒,弒崇峻天皇。東漢直駒自以為功高,“偷隱蘇我娘嬪河上娘為妻〔河上娘,蘇我馬子宿安道禰女也〕。馬子宿禰忽不知河上娘為駒所偷,而謂死去。駒奸嬪事顯,為大臣所殺”。這段記載,不無可疑之處,大概蘇我氏以聯姻為誘餌,驅策東漢氏殺害天皇。嗣後,蘇我氏反悔食言,嫁禍於東漢氏。由此事件可以看出,移民上層氏族積極爭取與日本權貴聯姻,以提高政治地位,但由於其羽毛未豐,沒能達到目的。

到了百濟和高句麗滅亡之後,大量朝鮮王公貴族湧入日本。因其血統高貴,故日本的皇室貴族競與為婚,大陸移民與日本上層氏族聯姻的行為,遂為社會所接受。自此以後,這類事例司空見慣,不勝枚舉。如前所述,天平年間的名士秦朝元,其女嫁與藤原淨成;秦島麻呂之女,嫁給大納言藤原小黑麻呂。由於婿家藤原氏的積極推動,終將日本京城遷移至秦氏聚居的山城國。

秦氏頗與藤原氏聯姻。藤原氏家族始於大化革新的功臣中臣鐮足,革新發端於打倒蘇我氏。這是6世紀後葉以來, 力圖建立以天皇為代表的中央集權政府的各種政治勢力的共同目標。推古天皇朝,聖德太子就依靠秦氏的支持而與蘇我氏相抗衡。大化革新乃是在此基礎上,更聚集一批從隋朝留學歸國的新漢人,共同發動的,藤原氏與秦氏的結合,或與此歷史淵源關係有關。

移民氏族與日本皇室貴族的聯姻,盛於桓武天皇時代,桓武天皇的生母和氏,出身於百濟移民,自稱是百濟武寧王后裔氏族〔23〕,嫁於光仁天皇,生下桓武天皇,在日本皇位繼承上,生母若非有皇家血統,則其子頗難繼承皇位。桓武天皇為庶母所出,繼承皇位,著實不易。所以,他一即位,就特尊其生母為皇太夫人,延歷九年(790), 又追贈其外祖父為正一位,而且,還破例拔擢其外叔祖和家麻呂為中納言。史稱和家麻呂“為人木訥,無才學,以帝外戚,特被擢進,蕃人入相府,自此始焉,可謂人位有餘,天爵不足”〔24〕,不無揶揄之意。桓武天皇大量拔擢移民,自然出於其自嘆因庶母所出而幾與皇位無緣的痛苦回憶,但在客觀上,卻助長了日本貴族與移民聯姻的風氣。

蘇我氏滅亡後,長期依附於蘇我氏的東漢氏集團,也積極向中央朝廷靠攏,並通過在“壬申之亂”中支持天武天皇而為朝廷所倚重,東漢氏集團後期的宗家坂上氏,亦頗與日本的皇室貴族聯姻。桓武天皇時代,在東北開疆拓地,討伐蝦夷。世代嫻於弓馬戰陣的坂上氏大受重用,出將入相,飛黃騰達。根據《坂上系圖》,其首領坂上苅田麻呂的兩個女兒分別為桓武天皇后宮夫人和頭號貴族右大臣藤原內麻呂妻室,孫女又嫁予桓武天皇為妃,榮寵一時。

與皇室貴族大量通婚,表明城市化的移民氏族已經為日本貴族所認同,所接受,並已躋身於貴族之列。另一方面,則表明他們在文化習俗等方面已經同化於日本人。這部分移民的婚姻關係,對於提高大陸移民政治的、社會的地位固有益處,但對於鄉里的移民社會及其文化習俗的保存,並沒有太大的意義。那麼,鄉里移民社會的婚姻狀況又是怎樣的呢?茲按前述三種居住類型分別加以考察。

第一種類型的婚姻關係,可以前述《御野國味蜂間郡春部裡太寶貳年戶籍》為例證。在以日本人為主的村裡,移民的婚姻形態基本上為氏族外通婚,聯姻的對象既有不同氏族的移民,也有日本人,也就是說,其婚姻形態是開放的。然而,這種婚姻形態的形成,似乎並非出自移民的主觀願望,而主要是因為他們的分佈過於零散。夾雜於日本人村裡的移民,戶數與口數均少,選擇配偶的餘地不大,所以,他們同當地氏族通婚的情況較為普遍,由於這個緣故,這類移民比較難於保持原有的文化傳統和生活習俗,很快就被日本人同化了。

第二種居住類型的移民婚姻關係,則如《御野國加毛郡半部太寶貳年戶籍》所示。該文書共載錄54戶,1119人,由於每戶均有若干已婚人口,因而記載有數以百計的婚姻事例。茲將其中與移民有關的婚姻關係作一統計。

1.在30戶日本人家庭裡,有8戶與移民通婚,而在24 戶移民家庭裡,僅1戶載明娶日本妻室。

2.不同移民氏族之間的通婚有9例, 均為“秦人”與不“不破勝(或勝)”氏族聯姻。勝氏與秦氏屬於同一移民集團,故此9 例為移民集團內的通婚。

3.“秦人”家庭基本上都與“秦人”結婚,即氏族內通婚。當然,由於移民集團的血緣關係多屬虛構,所以難於斷定他們確係血緣上的同族婚姻。

第三種居住類型的移民婚姻關係,可以前述《豐前國上三毛郡塔裡戶籍》、《豐前國上三毛郡加目久也裡戶籍》和《豐前國仲津郡丁裡戶籍》為例。在這三件文書中,除少數與日本人通婚的事例外,基本上都是移民集團內部聯姻,而且,氏族內通婚多於不同氏族的聯姻。當然,秦氏集團比較特殊,其所屬氏族大都以秦為氏姓,因此,難以推斷其以同族婚為主,而其他移民集團的婚姻情況,由於缺乏史料,難以進行實證研究。不過,根據前引坂上苅田麻呂上言:“凡高市郡內者,檜前忌寸及十七,縣人夫,滿地而居,他姓者十而一二焉,”參照以上考察,其婚姻形態基本上也應是移民間的通婚。

概言之,移民社會的婚姻形態是封閉或半封閉式的,但不能說是排外的。因為即使在第二、三種居住類型裡,仍可見到與日本人通婚的事例。而且,與日本人雜居的程度越高,則通婚的事例也越多。

形成移民聯姻形態的主要因素,首先在於風俗習慣與文化的共同性,其次是為了維持移民集團的團結與繁衍。《日本書紀》雄略天皇九年七月壬辰記載:“河內國言:飛鳥戶郡人田邊史伯孫女者,古市郡人書首加龍之妻也,伯孫聞女產兒,往賀婿家,而月夜還。”

這段史料,向我們透露了若干移民婚姻習俗的細節。

田邊史和書首都是移民,屬於西文氏集團,他們之間的婚姻,是同一集團內不同氏族之間的通婚。

他們兩家雖然住在不同的郡,但兩郡相鄰,據考古遺址可確定其距離:田邊氏的氏寺為田邊廢寺,在今柏原市國分町一帶;古市郡在今羽曳野市附近,兩地間的直線距離約為5公里。因此, 田邊史伯孫可以騎馬“月夜還”,結合前面的考察,可以推測移民的通婚,一般在馬步可達的近距離範圍之內。

田邊史的女兒出嫁後,居住在夫家。眾所周知,日本古代的婚姻形態一般是訪妻婚,即婚後女方仍然住在孃家,而丈夫晚上到女家住宿,拂曉迴歸己家。關於平安時代的婚姻形態,日本學界見解不盡相同。高群逸枝氏認為,丈夫在婚後居住在妻家或其附近;而柳田國男氏則認為,婚禮在妻家舉行之後,丈夫相當一段時間居住在妻家,以後再遷回夫家。總而言之,從古代到平安時代,婚後相當一段時間,丈夫要住在妻家。而且,按照日本的習俗,妻子一般回孃家產子。而在上述田邊史伯孫女兒的事例中,妻子不僅居住在夫家,而且,產子也未回孃家,顯然是不同於日本的移民婚俗。

池田彌三郎氏研究日本古代詩歌集《萬葉集》時,發現歌集裡沒有一首讚頌誕生的詩歌。因此,他指出,在古代日本人的觀念中,嬰兒的誕生僅僅意味著一個新肉體的出現,是近乎偶然到現象〔25〕。田邊史伯孫專門到女婿家去祝賀外孫的誕生,這在日本社會是比較罕見的情形,大林太良氏認為,此事反映了移民家庭的特徵〔26〕。

綜上所述,移民的婚姻形態主要是集團內部的通婚,而在婚姻習俗上,則保持固有的傳統。

聚居的形態輔以內部的通婚,構成封閉或半封閉的移民社會,在移民社會中,對外交往多采取集團的形式,這種移民社會,一方面有利於進行集團性的共同生產和區域開發,產生較大的生產力。另一方面也有利於大陸文化的長期保持,以及移民自身的繁衍和發展。在文化差距較大的階段,外來文化如果不能保持自己的特性,過於迅速的被同化,是不利於文化的傳播移植的,顯而易見,相對獨立的移民社會的存在,是移民在日本發揮作用的基礎。

註釋:

〔1 〕竹內理三編:《寧樂遺文》上卷, 日本:東京堂出版社,1962年版。

〔2〕小山修三:《繩文時代》,日本東京:中央公論社,1984 年版。

〔3〕《令義解》雜令,日本東京:吉川弘文館。

〔4〕《令義解》戶令。

〔5〕竹內理三編:《寧樂遺文》上卷,政治編,戶籍。本節所引文書資料均同此,不再一一出注。

〔6〕關晃:《倭漢氏之研究》,載日本《史學雜誌》第62卷第9號。

〔7〕參閱井上光貞:《王仁的後裔氏族及其佛教》, 載日本《史學雜誌》第54卷第4號。

〔8 〕森浩一先生在《王仁系氏族及期遺蹟》座談會上所作的介紹,見司馬遼太郎、上田正昭、金達壽編:《日本的渡來文化》,日本東京:中央公論社,1975年版。

〔9〕《續日本紀》天平神護元年(765)十二月辛卯記載:“有京人外從五位下馬毗登國人,河內國古市郡人正六位上馬毗登益人等卅四人,賜姓武生連。”

〔10〕《續日本紀》養老四年(720)五月壬戍記載:“改白豬史氏,賜姓葛井連姓。”

〔11〕〔12〕井上滿郎:《渡來人》,日本東京,株式會社リプロボ-ト,1987年版。

〔13〕《日本書紀》持統天皇七年(693 )二月己已記載:“詔造京司衣縫王等收所掘屍”;翌年十二月記載:“遷居藤原宮。”

〔14〕《續日本紀》和銅元年(708 )九月戍子記載:“以正四位上阿倍朝臣宿雜奈麻呂,從四位下多治比真人池守為造平城京司長官,……從五位下坂上忌寸忍熊為大匠。”

〔15〕藤原廣嗣,奈良時代中期公卿,曾擔任大和國守兼式部少輔,天平十一年(739)被貶為大宰少貳。翌年, 藤原廣嗣上表激烈抨擊當政的玄昉和吉備真備,起兵反叛,旋遭鎮壓。

〔16〕《續日本紀》天平十四年(742 )八月丁丑記載:“詔授造宮錄正八位下秦下島麻呂從四位下,賜太秦公之姓,並錢一百貫、絁一百疋、布二百端、綿二百屯,以築大宮垣也。”

〔17〕日本古代詩集《懷風藻》釋辨正詩序說:“辨正法師者,俗姓秦氏,性滑稽,善談論,少年出家,頗洪玄學。大寶年中,遣學唐國,時遇李隆基龍潛之日,以善圍棋,屢見賞遇。有子朝慶、朝元。法師及慶在唐死;元歸本朝,仕至大夫,天平年中,拜人唐判官,到大唐見天子,天子以其文(父?)故,特優詔,厚賞賜,還至本朝,尋卒。”

〔18〕延歷三年(784 )十二月乙酉條載:“山背國葛野郡人外正八位下秦忌寸足長築宮城,授從五位上”;延歷四年(758 )十月甲戍條載:“從五位上秦忌寸足長為主計頭”。

〔19〕延歷四年八月乙酉條載:“授從七位上大秦公忌寸宅守從五位下,以築太政官院垣也”;延歷七年(788 )七月庚午條載:“從五位下大秦公忌寸宅守為主計助”。

〔20〕延歷四年十二月辛未條載:“近江國人從七位下勝首益麻呂,起去二月迄十月,所進役夫惣三萬六千餘人,以私糧給之,以勞授外外從五位下,而讓其父真公,有敕許之。”

〔21〕《日本書紀》雄略天皇十五年記載:“詔聚秦民賜於秦酒公,公仍領率百八十種勝,奉獻庸調”,可知勝氏隸屬於秦氏。前述《豐前國上三毛郡塔裡戶籍》、《豐前國上三毛郡加自久也裡戶籍》和《豐前國仲津郡丁裡戶籍》三件文書都反映秦氏與勝氏一同居住的情況。可以為證。

〔22〕竹內理三編:《平安遺文》,五九號,日本:東京堂出版社,1964年版。

〔23〕《新撰姓氏錄》左京諸蕃下記載:“和朝臣,出自百濟國都慕王十八世孫武寧王也。”

〔24〕《日本後紀》延歷廿三年(804)四月辛末。

〔25〕池田彌三郎:《萬葉人的一生》,講談社現代新書。

〔26〕大林太良:《渡來人的家族及親族集團》,《日本之古代》第11卷,中央公論社,198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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