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量身定製“放管服”

“放管服”這場刀刃向內的改革,在不斷走向深入的過程中正釋放出巨大紅利。但作為市場主體的絕大多數民營企業,拿到的是K金還是足金?是否能拿到千足金?還需要我們的“鍊金師”進一步從工藝和技術上增強提煉水平。

通過調研,我們發現“放管服”這塊“金子”目前還存在一些“雜質”:一是“放”得不夠實。有些地方,簡政放權重體制內意圖,輕體制外需求,彎下身子傾聽市場主體的聲音方面還需加強。有些地方,重放權行為,輕簡政成效,為服從政令而放,不為激發活力而放,放下去不管,放的成效不問。二是“管”得不夠好。監管職權不夠明晰,監管責任沒有壓實,監管水平有待提高。如,不該管的有的還在管、搶著管,應該管的不想管、害怕管;上面放的不管了,下面接的管不了;“民”字號嚴管,“國”字號少管等現象,讓民營企業無所適從。三是“服”得不夠優。有些地方,多了程序化,少了人情味;政商關係“清廉”之風濃了,但“親切”氛圍淡了;“勾肩搭背”的現象少了,但“不作為、少作為、慢作為”的問題抬頭了。為此建議:

“放”得徹底一點。一是深度放。能減則減,能放則放,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變政府“端菜”為民企“點菜”,最大限度為企業減負鬆綁。二是公平放。全面實施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依法平等進入,不得以任何形式對民間資本設置附加條件、歧視性條款和准入門檻。

“管”得科學一點。一是完善監管體系。繼續加強頂層設計,構建立體式、開放型、現代化的多元監管體系,科學發揮好行業協會、專業機構、中介組織、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協同監管作用。二是健全監管制度。全面推行事中事後監管的“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切實保證“國字號”和“民字號”企業處於平等的被監管地位,將這一制度的落實作為監管部門重要考核指標。建立科學的問責免責辦法,使“放管服”釋放成為人人有份、各個平等的“普惠紅包”。

“服”得親切一點。一是提升服務體驗。想企業之所想,急企業之所急,換位思考,不做精緻的利己主義者,放下“官念”,敢和企業打交道,善為企業搞服務,讓企業家獲得更好的客戶體驗,使政商關係“清”上加“親”。二是豐富服務內容。積極強化金融服務,建立無還本續貸制度,落實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對符合授信條件但暫時經營困難的企業,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優化信貸審批流程,壓縮企業信貸審批時間。同時開展銀行機構市場亂象整治專項行動,督促銀行機構進一步落實好相關政策規定,不得附加不合理貸款條件,重點清理存貸掛鉤、以貸收費、借貸搭售、一浮到頂、轉嫁成本等不規範行為和各類違規融資通道業務。三是強化服務實效。全面推進“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進一步壓縮企業辦事時間、提高辦事效率。以“互聯網+”思維貫穿服務全過程,將政府各部門的數據串聯起來,以大數據、雲計算為基石,實現實時的、便捷的數據共享,政務流程全公開、政務信息全共享、政務服務全天候,徹底打破“數據孤島”、部門隔閡,解決各個信息系統間數據不能共享導致民營企業多跑路的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長沙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本文刊登於《中國政協》2020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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