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几年微商、社区电商、P2P等新兴商业模式的发展,尤其是从业者,大家对“三级分销”这个词肯定不陌生。
但是小法跟一些人聊天发现:大众(非法律圈人士)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与法律的真正表述是完全不一样的!
法事法言
先看一个最基本的法律规定:
来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级分销】合法性的法律依据!
第七十八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针对这一条法律规定:假如有一个组织,成员30人且组织层级为3级,那么这个组织的领导者触犯改法律吗?
大众的理解
不触犯!
理由:只有在活动人员达到31人且层级在4级 才会触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法律的正确理解
触犯!
理由:大多数法律中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数。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拿《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举例说明,该规定中
第九十一条 本规定中的“以上”,包括本数。
所以举例的情况下,就是触犯了法律的规定!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大家,当然小法身边的人的样本数量有限,不知道大家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是不是与小法写的一致,欢迎评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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