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天水市紀委監委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天水市紀委監委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工作力量,優化幹部隊伍結構,增強幹部隊伍活力,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和《天水市市直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遴選辦法》規定,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市紀委監委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設置

  市紀委監委機關和派駐機構行政崗位科級及以下綜合管理類公務員13名。市留置場所服務中心事業崗位2名。

  二、遴選範圍

  市直機關、縣(區)直機關、鄉鎮(街道)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其中,市紀委監委機關及派駐機構遴選人員為在職在編科級及以下或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公務員(不含參公人員);市留置場所服務中心遴選人員為在職在編事業幹部。

  三、報名條件

  (一)報名人員除符合《公務員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外,還應具備如下條件:

  1. 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吃苦耐勞,綜合素質較高,熱愛紀檢監察工作;

  2. 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3.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市紀委監委機關及派駐機構遴選人員,專業要求為金融、審計、財會、法律、刑偵、中文等(具有紀檢監察、公安、檢察、審判、司法、審計、工商、稅務、財政等部門工作經歷的優先考慮);市留置場所服務中心遴選人員,專業要求為計算機、信息工程、網絡工程等(具有信息化工作經歷的優先考慮);

  4. 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後出生)。科級幹部(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脫貧攻堅駐村期間年度考核有至少1個“優秀”或獲得縣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年齡可放寬至40週歲(1980年5月1日以後出生);

  5. 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截止2020年5月1日),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6.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7. 身體健康;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涉嫌檔案塗改造假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5月6日—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市紀委監委組織部(市委機關東樓407室)。

  3.報名材料:(1)《天水市紀委監委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預審表》(見附件)一式兩份(附電子版);(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3)公務員登記表複印件;(4)脫貧攻堅駐村期間年度考核“優秀”或獲得縣級以上表彰獎勵相關文件複印件或證明材料;(5)近期免冠二寸藍底照片4張。(有寫作特長的可提供正式發表的文章或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

  (二)資格審查

  按照公開遴選的資格和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若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計劃遴選人數比例未達到3︰1,遴選計劃視情等比例減少。資格審查合格者由市紀委監委組織部電話通知到指定地點領取准考證。報名者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

  (三)筆試

  筆試採取閉卷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黨紀黨規和紀檢監察業務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從筆試成績不低於60分的人員中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果參加面試人員與選調人數比例低於3:1,酌情減少選調計劃。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計算辦法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六)體檢與組織考察

  1. 體檢。按照有關規定,在指定的體檢機構對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2. 考察。按照考察人選名單,市紀委監委組織人員對相關人選進行考察。考察主要採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查閱檔案資料、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及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和廉潔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傾向有問題、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群眾普遍不公認的人員進入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考察組對考察人選個人檔案、廉政情況等方面情況進行認真審核,對發現存在檔案塗改、造假和廉潔紀律有問題的,一律取消遴選資格。

  (七)公示與試用

  1. 公示。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擬遴選對象,並在市紀委監委和擬遴選對象所在單位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2. 試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進行跟班試用,跟班試用時間為三個月。

  (八)辦理手續

  對經跟班試用能勝任崗位工作的,由市紀委監委按幹部管理權限,向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提交報告,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1. 本次遴選將電話通知各環節入圍人員,報名人員應按要求填寫手機號碼,並保持通訊暢通。凡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2. 遴選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試用過程中發現有影響遴選問題的,或其自願放棄遴選資格的,依次遞補遴選對象。

  3.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全程受理幹部群眾監督舉報,在公開遴選工作中發現有說情打招呼、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舉報電話:0938-12388(市紀委監委)

  0938-12380(市委組織部)

  聯繫電話:0938—8272044

  聯 系 人:王 璽

  附件:《天水市紀委監委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預審表》

  天水市紀委監委組織部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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