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李星星媽媽把養了14年的女兒,假定在有了14年的感情基礎上,還要把孩子送養給陌生人鮑毓明?-水娟的回答-悟空問答

Avril--aili


現在媒體報道的是五花八門,難辨真假。但有一家媒體的報道我還是比較傾向相信的,不然真的無法單純用迷信來解釋一個母親把已長成14週歲的女兒送養的情況。這家媒體是這樣報道的,說:女孩母親殘疾人,夫妻感情破裂,正鬧離婚,家境十分貧困,母親就想給女孩找一個好人家,將來能有一個好的歸宿,她自己亦能有一個好的生活改變。如果這個報道是屬實的,就不難理解母親送養女兒的事情了。


水娟


說明這件事不簡單,14歲女兒,上初中的年紀,只要不上私立學校,不擇校,費用不高,只要家長肯吃苦耐勞,供孩子上學應該沒問題。而這個家長把女兒送給一個單身男士收養。作為父母再苦再累也不會把自己孩子送給別人,何況孩子都14歲了,還是送給一個單身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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