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和臨時工同工同酬?公務員:那我們還辛苦考什麼?

眾所周知,目前很多工作,單純的公務員無法完成,這樣的話就會聘請一些“臨時工”,他們要幹公務員幹不了的活,還要時刻準備背鍋,最可氣的是福利和待遇遠遠趕不上公務員。


公務員和臨時工同工同酬?公務員:那我們還辛苦考什麼?

這群臨時工、合同工不停地呼喊,要求漲工資、同工同酬。

可公務員表示:我辛辛苦苦考進來,如果跟你拿一樣的工資,我還考什麼?疫情期間,你們臨時畏畏縮縮在家,我們衝到第一線安置群眾。不要只見他人笑,不見他人淚!

不得不說,雙方的觀點立場各有各的道理。

法律上要求同工同酬,而實際上現實中完全不可實現。

“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既然不存在和公務員同樣的崗位(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所以不可能實現同工同酬,而且只是針對勞務派遣,並未規範臨時工這一範疇。

同工同酬有好處也有壞處。

好處就是,大家幹一樣的活拿一樣的工資,不會因為幹同樣的活不同的工資,造成那些低工資的人對單位產生不滿,有利於工作內部的和諧。

壞處就是,會造成有能力的人懈怠,有些人工作效率高,但是可能因為同工同酬,導致這些人故意放低效率,估計大部分人都不會比別人乾的多卻認同和乾的少的人拿同樣的收入吧,因此會導致高效率的人放慢進度,不利於他們工作能力的有效開發。

但是有些崗位還是適合同工同酬的,例如某些流水線工作,按照計件的方式結算薪資,雖然每個人的收入最後不同,但是每件東西給出的報酬是相同的,這是公平的,能力不同收入也不同,相信大部分人都是認同的,畢竟沒人做的量多,收入低也是自身效率和能力的原因。

其次,實現同工同酬難,關鍵還在於廣大群眾沒有話語權。

不論是在國企單位,還是在機關事業單位,還是在私營企業都存在著同工不同酬的現象。可以說,這極大地傷害了多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更破壞了社會公平。對於當前同工不同酬的現象,處於弱勢地位的工人只能是發發牢騷,毫無辦法。而是否同工同酬的決定權在單位“一把手”裡。可是,誰來讓單位的“一把手”執行同工同酬?單位工會?顯然不行。因為,現在多數工會已形同虛設,根本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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