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山東性侵養女案,法院會因為證據不足無法定罪,你怎麼看?-最怕豬隊友2的回答-悟空問答

永無止境8888


基本如此,理由太多了。第一,所謂性侵首先要明確行為發生時女方是否同意,反過來,經過那麼久了女方再說不同意,除非前幾次報案就有過驗傷,問題是前面如果有記錄就不會等到今天再處理。第二是女方證詞可信度太低,前後總共報案多次,公安機關也曾經參與調查,最終撤銷案件,就說明證據不足,且女方證詞有問題。第三是雙方聊天記錄中確有曖昧表現,那麼對於男方行為的最終定性造成了很大的干擾,因為男的完全可以說女方為自願。最後,女方提出的多項控訴的證據採集都是非常困難的,包括拘禁,性侵等等,這類案件除非當時立刻報告,隔個十天半個月再來報案就已經很難形成證據鏈


最怕豬隊友2


不會,該案已成為影響較大的刑事案件,而且當事人是學法律的,偵查機關和檢察機關一定會很慎重,如果案件到達法院審理環節,證據一定很充分。


風嚎777


這是有可能的,所以,需要我們全體民眾的集體呼籲,幫助受害的女孩。

被性侵的女孩,有多少人被身心雙重摺磨致死,有多少人還能活著?活著的人中又有多少人還能幸福健康地生活?經歷這樣的事情,報警者經歷過怎樣的痛苦折磨,需要多大的勇氣,才會報案!

更何況,受害人還是未成年人!這種力量的懸殊也造成了這樣的報案是假的可能性太小!我們不應該只懷疑受害者報案真假,而是先去懷疑實施侵害的人!一個是弱小的未成年少女,一個是有學歷有地位的有強大勢力和實力的成年男人!

如果案件不能徹查,犯罪嫌疑人不能被繩之以法,怎能去保護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幫助她從痛苦中解脫出來?因為證據不足,就該讓受侵害者永遠活在痛苦裡或者只能自殺?

如果案件不能徹查,犯罪嫌疑人不能被繩之以法,我們又怎能威懾那些躲在陰暗背後、時時準備實施侵害的可能的罪犯,又怎能避免更多無辜的女性,無辜的孩子,受傷害?我們的下一代又怎能安心安全地生活?

我覺得這個時候法院一定要從嚴辦理,而不只是憑證據不足就瞭解此案!壞人至少該限制自由,讓他沒有機會再去實施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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