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漢超當街塗改車牌被恆大開除,你對於漢超的迷之操作怎麼看?-草臺班子的回答-悟空問答

吐槽個球兒


恆大是真敢罰,就因為于漢超的一個塗改車牌舉動,就把于漢超給開除了,這操作,簡直驚呆我了!在我的印象中,這應該是前無古人的吧?



本來在下午曝出這件事的時候,我還在擔心:一旦于漢超塗改車牌一事坐實,恆大敢不敢嚴格按照九開除規定予以開除?是不是會像韋世豪一事那樣大事化小?

但在廣州交警公佈處罰結果後,恆大隨即公佈了開除的決定,這節奏,簡直閃瞎人的眼睛!

靜下來細細思考下這件事,在佩服恆大做事雷厲風行、從嚴治隊的同時,心底裡竟也覺得恆大此舉好生無情!



可以說,于漢超今天的舉動撞在了一個危險的槍口上,這個槍口就是恆大正在清理老將,試想:當恆大對一路相伴走來的郜林都急忙送出去時?隊中還有哪個國內球員是不可或缺的呢?

此時開除于漢超,對恆大來說損失並不大,現在隊中的邊鋒有小摩托和韋世豪、楊立瑜,本來這賽季于漢超也是替補的命,換句話來說,恆大這時能清理掉于漢超這個高薪球員,也未嘗不可,當然了,如果按照正常渠道,于漢超的高薪是個障礙。

正好此時發生了于漢超塗改車牌的事,在經媒體的發酵後,恆大處在了風口浪尖上。面對媒體曬出的隊內規定,恆大如果對於漢超寬容,就是在打自己的臉!

白紙黑字在前,恆大已經沒有了別的選擇,只能迎風而上,“低調”宣佈開除了!反正對恆大來說,這事損失並不算大,況且還可以起到震懾隊內其它球員的作用:

咋的吧?小摩托我敢重罰,于漢超我敢開除,你們再不聽話、再不好好踢球試試?

只是對於于漢超來說,此事實在太不值得,一個小的錯誤,讓自己的損失過千萬,其實我不擔心於漢超沒有下家,但鑑於他的年齡和政策限制,他基本拿不到目前的大合同了,而且經此一事,他的名譽也受損了!



不過,此事以後或許會演變成為一個梗:此事交警會對行人說,交通規則千萬別違反了,違反了飯碗可能會沒了。

而若干年以後,我可能會對我的兒子講:從前,有一個球員,他由於塗改了車牌,然後被開除了,開除了……


草臺班子


于漢超作為前恆大一名球員,在場上沒有被紅牌罰下,不曾想竟然倒在了無知的臨門一腳上。他這一腳直接把自己的工作合同踢沒了,還把自己踢進了拘留所,讓自己的人生履歷中除了上得了球場,還又增加了一項——進過班房。

1、于漢超,交警對你有話說。

就在4月14日這天,于漢超被人舉報,視頻顯示他竟然當街塗改車牌號,經廣州交警調查取證,違法行為人於某承認違法事實。目前,廣州警方依法對於某作出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駕駛證記12分。

2、于漢超,恆大對你有話說。

廣州恆大淘寶足球俱樂部以前曾頒佈過“三九”隊規,於流超就犯了其中一條: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者,開除。廣州恆大淘寶足球俱樂部於4月14日晚間發佈消息稱,球員于漢超嚴重違反《廣州恆大淘寶足球俱樂部球員“三九”隊規》之“九開除”的紀律規定,經公司研究決定,給予開除處分。

3、于漢超,網友對你有話說。

作為一名足球場上的老將,于漢超你已經廉頗老矣,你能在足球場上縱橫馳騁,但你卻在球場之外做出幼稚可笑之事。看來你應該在進拘留所的時候,帶上幾本書,充分利用好那半個月的時間,好好學點有用的知識。再認真做一番反醒,不讀書的後果就是愚昧無知。相信你從拘留所出來之後,足球場你是再也進不去了,車你再也開不了了,但是你總得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吧?

結束語:于漢超不僅給廣大球員做了一個極壞的榜樣,同時也給很多年輕人做了負面典型,不管什麼時候都要老老實實,本本分分做人。千萬別呈一時之快,衝動之下幹出愚昧無知的違法之事。


寒石冷月


看到這個新聞只能說是一聲嘆息,感嘆于漢超的不爭、又感嘆命運的無情!

于漢超從遼寧隊的“雙子星”開始,一直到大連、廣州、乃至國家隊,都沒有什麼負面新聞,為人低調、勤奮、踏實,事業蒸蒸日上,可謂是足球界的一股清流,如今嚗出這麼個新聞,真替于漢超感到惋惜和不值。

于漢超這次愚蠢的舉動不但把自己送上了風口浪尖,還葬送了自己的職業。相對天津天海對張修維和張鷺的醉駕處理,廣州恆大足球俱樂部的這個處分可以說是非常嚴厲,沒有辦法,誰讓你在這個非常時期撞到了槍口上了,一槍二鳥,既嚴肅了恆大隊“九開除”的紀律,起到殺一警百的作用,又剔除了高薪的你,上演了一出“揮淚斬馬謖”的好戲,這怨不得別人,是你主動給恆大俱樂部演戲的機會,就問你于漢超,你這智商是貸款買的嗎?

放眼中國很多運動員,都是從小進行的單項體育運動訓練,缺少系統的文化課學習,在文化及思想道德修養上有很多欠缺,如孫楊的砸檢測瓶事件都屬於這一類,所以改善和提高運動員們的知識和智商儲備是頭等大事,光有錢沒文化終究是要付出代價。

前有孫楊後有于漢超,今後也不可避免的發生這樣或那樣的事,要知道同樣的一瓶飲料便利店是2塊錢,五星級酒店是60塊錢,一個人的價值取決於你所在的位置,所以運動員們要珍惜自己,珍惜自己的運動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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