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i66
同居后,要求女友承担三分之一的生活费用过分吗?
不过分。
同居生活费男女双方共同承担,是天经地义的。
如果在你要求之前,女友不主动承担生活费,这不叫同居,这是包养。
如果你要求了她还不肯承担,那么你们的感情就值得商榷了。
这说明你俩都在计较恋爱中的得失问题,这说明你们爱的没那么纯粹,这说明你们同居是冒险行为。
相爱的两个人,会不计较个人利益,会想方设法对对方好,会把钱当成身外之物,会认为感情大过一切。
你俩在一起,一个要一个不给,这叫什么恋爱?这是“谈生意”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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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烫
我是一生平安
你们恋爱期间,互相尚未深入了解,同什么居啊?好像理由很充足,一付理直气壮的样子,建议你们还是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住在一起才合法合理,再讨论谁出多少生活费好。
你们未婚同居,双方感情並不一定稳定,往后万一生变咋办啊?
还说什么让女方出三分之一,生活费有错吗?本身非法同居就是错,从速办结婚手续,以合法身份住一起,然后再商量你俩怎么负担生活费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