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秸稈不讓燒,堆積在地邊是不是容易著更大的火呢?怎麼辦呢?-齊東晏子的回答-悟空問答

不說alin


農民燒荒,或者焚燒秸稈,現在是被嚴厲禁止的,好多地方打出“小火三千,大火三年”的標語,嚴禁野外用火,見了就抓。但是,現在竟然還有人有牴觸情緒,提出這麼一個古怪的問題,玉米秸稈不燒,堆在地面不是容易著更大的火嗎?我看這夥計純粹是抬槓,是和政府找彆扭,就是想找個理由,好讓你能如意地焚燒秸稈。

是,玉米秸稈堆放在一起,如果起火時火苗比在田間分散焚燒更大,更具危險性。但是,如果你不去燒荒,不野外用火,不人為點火,堆在田間地頭的玉米秸稈,會自燃嗎?如果這樣說法,過去農民垛的草垛,豈不有很大危險?過去收玉米後,玉米秸稈都是叢在地邊,一直在農閒季節才拉回村裡,用於喂牲口或者用於燒火,也沒聽說誰家的玉米秸稈在地邊燃燒了。因為那時候沒有野外用火的,也沒有焚燒秸稈的,一般不存在失火現象,更不存在自燃現象。

這幾年經常發生山火,原因是什麼呢?一是山間植被比來原豐厚了很多,但更大的原因是現在人們種地圖省勁,經常有燒荒和焚燒秸稈的現象,再就是農民上墳燒紙不注意,總之都是因為野外用火而引發火災。

就農民田間焚燒秸稈來說,確實有很大危害,除了容易引發火災以外,更大的危害是為害環境和為害土地,但由於對環境和土地的破壞,農民肉眼看不到,有些人就是不願意相信,總感覺發生火災的機率很少,因此總有人抱著僥倖心理,總想一燒了事。但是,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只要有一次失手,就會釀成大禍。何況,即使沒引發火災,被政府發現也有可能面臨罰款的可能,這樣就太不合適了。

且不說你以為玉米秸稈放在地面易發生更大的火災是強詞奪理,是杞人憂天,如果說玉米秸稈垛在地邊真的有潛在隱患,那你何必非要垛在地邊?你把它直接還田不好嗎?你幹嘛不變廢為寶,將其合理利用?玉米秸稈的作用大著呢,作飼料也好,作沼氣原料也好,用來造紙也好,有的是收購的,想辦法賣了不更好嗎?非得和國家的政策唱對臺戲嗎?

總而言之,多吃菜,少喝酒,聽老婆話,跟黨走,別非得和政策叫勁,這沒啥好處。對於玉米秸稈的處理,建設大家還是廣泛利用秸稈還田技術,實在你不接受這項新技術,建議你能合理利用,實在不能利用,就只能在田間地頭堆放,任期自由爛掉,你找天大的理由,也不能去焚燒,大家說是不是呢?


齊東晏子


最近河北省出臺了《關於嚴厲打擊露天焚燒秸稈垃圾、工業廢料等違法行為的通知》,僅倆天時間就查處207起,立案處罰61起,可見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通知明確指出,對於堆積在地頭的秸稈不做妥善處理,如果發生燃燒,又找不到放火的人,那土地的承租人就要負責,後果嚴重的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農民把秸稈堆積在地邊實在也是無奈之舉,燒又不能燒,處理起來難度又非常大,這成了農民每年收完玉米都面臨的一個難題。

大家都知道秸稈還田是最有效的處理方法。但處理起來難度較大,還會造成次生災害,對播種、灌溉、農作物的生長都有影響,造成黃苗死苗現象。

對於秸稈處理難度最大的是我國東三省的糧食主產區。東三省玉米種植面積大,天氣寒冷,秸稈不易發酵腐爛,不太適合秸稈還田,個人又沒有能力處理大量的秸稈,就需要政府和農業部門幫助解決。

有人會說秸稈可以變廢為寶,合理利用,用來種植蘑菇,牲畜飼料,用做沼氣的原料,但這只是一廂情願,不符合實際,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需要有專業的機器收集還要有人專門收購才行,現在大多數地區還沒有這樣的條件,這是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即不能影響環境,又不能影響農民種地。

這幾天有了好消息,東三省在氣候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以限時限地焚燒秸稈了,真是給農民解決了難題,這才是因地制宜,因症施策,在沒有更好的處理辦法之前,這就是最好的辦法。

問題不能一下子解決,就慢慢想辦法,農民解決不了就要靠國家,決不能一刀切,打擊農民種地的積極性,農民種地也是對國家做貢獻。


初心老聶


應該說,玉米秸稈不讓燒是出於環保的目的。但農民要是把不燒的玉米秸稈胡亂地堆在地頭或村邊,肯定也是一種火災隱患。一旦遇到火源,胡亂堆放的玉米秸稈這種易燃物絕對會成為誘發更大火災的安全隱患。

秸稈的燒與禁燒是一對矛盾,要解決這一矛盾,地方政府就不能僅僅限於出臺自己地方上的秸稈禁燒政策,而需要有進一步的秸稈合理利用的措施跟進。現在的一些農民之所以對秸稈禁燒頗有微詞,實際上並不是不支持環保政策,也不是從心裡反感為了追求碧水藍天而推行秸稈禁燒的環保政策。真正反感的是哪些不考慮農民感受和農民利益的單純的秸稈禁燒,而沒有任何關於禁燒後的秸稈利用的跟進措施的只為“禁燒”而禁燒。對於農民來說,只要種田就一定會產生秸稈。年年種田自然會年年產生秸稈,一年栽培幾茬農作物就必然會產生幾茬的作物秸稈。秸稈禁燒後的大量作物秸稈如果沒有地方政府部門的助力,單純依靠農民自己想辦法處理被禁燒後的作物秸稈,既不現實,也不實際,還會因此傷及農民利益。亟待地方政府採取措施,發動有實力的企業參與,為農村禁燒後的秸稈找到合適的出路。

2020年4月1日,新華網曾經發表過一篇網評《秸稈有去處,農民才不會偷著“點火”》,其中的一段話非常實在地說出了農民的心聲:“治理秸稈焚燒,考驗的是地方政府部門的綜合服務能力。各地曾出臺禁燒的嚴厲措施,加大問責力度,然而屢禁不止。一些農民表示,‘秸稈有去處,誰還燒?’”事實也確實如此,一旦地方上投資建立起利用作物秸稈生產環保產品的相應企業,農民可以利用秸稈換取部分後續生產資金的時候,誰還會把可以換錢的秸稈燒掉或胡亂地堆放在地頭和村子周邊呢?

環保既是政府的事,也是農民的事;合理處理農作物秸稈是農民的事,也應該是地方政府設身處地為農民考慮的事。“想農民之所想,急農民之所急”最應該體現在地方政府秸稈禁燒後為農民提供的秸稈科學利用的後續措施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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