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國時期有沒有國際法?有何依據?-財神麼麼噠的回答-悟空問答

王超行俠仗義


五代十國就是一個非常糟糕的時代,其亂的程度不亞於五胡亂華的那個時期,不要說國際法了,連一個基本的遊戲規則都沒有。

1:首先,導致這場混亂的是黃巢,但不是主要原因,這人是幹什麼的,實際上就是土匪一枚,私鹽販子,按照今天的概念就是,國家不允許的你搞私鹽,鹽那個時候產量有限,所以,他老爹很有錢,這傢伙是個富二代。

有錢了自然想入仕途,只可惜,孃的,自己怎麼考也考不中,最後得了,造反吧,就這樣造反起家,手下全是土匪出身,一幫幫眾跟著造反,很快就到了長安,到了長安後,這狗日的開始尋歡作樂,原來有這麼多美女,先過把皇帝癮再說,吃喝玩樂,把打仗的事情給忘記了。

2:唐僖宗是個二貨,由太監扶持登記,自然受制於太監,他沒有那麼多文治武功取得政權上的掌控,只能當個乖乖兔了,只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黃巢手下的大將朱溫投降了,哈哈,得了一名大將,不過,這個大將不好乾,他必須幹掉黃巢啊。

3:這個時候一個重要的人物出現了,那就是李克用,大家看過畫江湖不良人嗎?說的就是這一段歷史。李克用幫著朱溫滅了黃巢後,兩個人就幹了起來。

在這裡要知道一個常識,那就是自唐五代以後,募兵制取代徵兵制,募兵制幹啥的,那就是招募了,府兵制沒了,把招兵的權利下放給節度使,這樣,誰招的兵就是誰的了。

4:李克用和黃巢幹了起來,本來手下的人就有些厲害,又逐漸拉攏了一些小勢力,這個李克用強大了起來,各自募兵是軍閥形成的基本軍事基礎。

手裡有兵了,那自然想著當皇帝了,皇帝算個毛啊,一個太監輔佐下的一個軟蛋,中央已經沒有節制地方的能力。

5:這個時候又出了一些事情,讓李克用成了晉王,唐僖宗幹掉了太監田某人,貌似控制了大局,於此同時,本來就跟著黃巢造反的朱溫在幹什麼呢,在搶地盤,地盤越大,兵力和經濟實力那就越強大,這個簡單的道理,他當然是懂得的。

6:聽說朱溫的地盤越來越大了,怎麼辦,李克用作為唐王朝的晉王,那不得出兵幹你呀,結果,雙方拉鋸戰,最後把李克用給拉出了血,元氣大傷,不得不跑了沒影。

7:朱溫經過一系列的鬥爭要挾了皇帝,把皇帝身邊的人統統殺掉,最後逆天稱帝,定為大梁,也就是後梁,氣死李克用,唐朝結束。

朱溫當了皇帝,那也是形式上的,就和老蔣差不多,這個形式,叫你一聲皇帝罷了,當時全國的軍閥割據仍然存在。

例如山西李存瑁,建立了後唐,按照順序,朱李石劉郭,梁唐晉漢周,這是北方的五個朝代,而南方,十國:吳唐吳越前後蜀,南北兩漢閩平楚。”並不僅僅十個,前後經歷了很多小國家,這期間爾虞我詐,不是你殺我了,就是我弄你,要不今天你滅亡,明天我滅亡,這個時代簡直就是亂了套的,甚至出現過宦官和宮女執政的事情,你說能有什麼國家法嗎?


財神麼麼噠


這個問題極好,談到國際法,首先弄明白什麼是國際法?

放在古代來講,這個概念簡單一些,就是各勢力約定俗成,共同遵守的規則。感覺是不是上升不到“法”的高度?

沒關係,“法”之所以有效,正是因為有機構或者勢力在維護其嚴肅性,當有人“違法”時,會被“執法者”強制制裁,使其不敢擾亂“法”建立的秩序。

現代的國際法也是由其背後的組織保障的,比如五常參與立法的條例,就沒人敢不服(宇宙最強岡比亞除外)。

那麼回溯到五代十國,有沒有能保障“法”之嚴肅性的勢力或者勢力同盟呢?

顯然沒有。

強如早期的後梁後晉,互相攻殺,並沒有誰能臣服誰。

偏安一隅的蜀王孟知祥,吳越,閩,楚等割據政權更是無力承擔“護法維穩”義務。

及至北宋建立之初,尚有大小6個地方勢力保持高度自治,領地內政令自成一體,根本沒有什麼國際法的概念。

拋開中原看四周呢?

東北契丹和奚脫離中原控制,壯大後反侵擾中原政權,西面吐蕃稱雄,屢次進犯安西四鎮,西南有南詔國,乃至越南就是此時脫離華夏體系自立門戶的。

試問若有“國際法”在,會不會首先收拾一下這個“逆子”呢?

五代十國本身沿用“唐朝律法”,可經過政權更迭,彙編附益,很多敕令前後矛盾,律令不通。可以說是妥妥的“領地內法律”都沒建設好,哪裡會有人管國際公約的事?

所以想要推行“國際法”,首先要有人或組織能維護“國際秩序”,不然“法無人遵”,何談“法”也?



子寰兄


五代十國沒有國際法,那時候社會處於動盪不安的時候,群雄格局,各小國法律道德都不健全哪有什麼國際法,只有弱肉強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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