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嚴師出高徒,老師到底應不應該打孩子?

來自遠方I


當代素質教育,問題不在嚴師出高徒,因為柔師也出過高徒,嚴師也因為她的嚴格體罰也出過很多不好的學生,所以我們應該做的是因材施教。

回想起我初中的老師,沒有那麼嚴厲,很少很少棍棒教育,在輕鬆的環境下,我的學習成績一直都保持在班級前五。

滿懷著期待,上了高中後,由於我們的英語老師相當嚴格,嚴重的棍棒教育是常態,致使於我在高中之後喪失了學英語的興趣,對高中的英語也產生了陰影,雖然那時候我們班的成績相對來說還可以,但全班對英語老師的評價都特別差,很多人也在上大學之後,喪失了對英語的學習熱情和興趣。

關於學習,最重要的是興趣和專注,這在教育界早已成為共識,真正的嚴格,應該是對學術的嚴格,對學術的一絲不苟,在為人處世上一絲不苟,而不是在成績上相當嚴厲,甚至為了成績變本加厲,這樣的學生也是很少會厚積薄發,生命與生活也就變得非常平淡。








小朋友的投條


老師打孩子看在什麼情況下打。

在學習上犯錯,比如作業不做,帶手機上學,上課看小說,這樣的絕對支持打!

60後70後被老師打過的少嗎?請問有多少有意見?

把小孩教育好,我認為打是可以的,不打,小孩的覺悟會自己提高嗎?

培養小孩德智體美勞,從小做起,不捨的打,那你什麼都聽小孩的吧,把他把她們都當上祖宗供著,最後培養些郭美美,許可馨之類的,你們覺得好嗎?



陽山大兵


關於“嚴師出高徒”我很贊同,但“老師到底該不該打孩子”的問題,我首先表明自己的看法,老師打自己的學生是極端錯誤的,甚至是違法的,其理由如下:

1,老師毆打學生,這是牽涉到“師德”的大問題,孩子的父母把他(她)送到學校是學習文化知識的,而不是讓老師打的,打孩子的權利是他的父母親。如果學生的家長帶一批人到學校鬧事,干撓破壞了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另外要求校方陪嘗毆打孩子造成的損失。如果事情鬧大了,那麼校長可以經教育局批准,開除打人的老師的公職。

2,老師濫用學生的懲戒權,而懲戒權應該是罰站,或者是罰抄作業等,而不是毆打自己的學生。學生即使犯了錯誤,只能批評教育,而老師毆打學生,這是老師“無能”的表現,用簡單粗暴的方法代替“潤物細無聲”的嚴師的做法。

3,老師毆打自己的學生,這是違法的,因為國家制定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師法》都明文規定,任何一個孩子都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其中《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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