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日上午,沈阳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在桃仙机场周边区域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专项打击行动,查扣非法营运车辆 8 台,并分别处以罚款 5000 元。其中一辆非法营运车辆为赚 7 元,却最终被罚 5000 元。
4 月 14 日,车辆牌照辽 AK8U01 号小型客车驾驶员赵某某,从宏运路沈本大街拉乘 1 名乘客到白塔河地铁口,收取车费 7 元,经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检查,这辆车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依据《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赵某某的车辆被暂扣,并处以 5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一天,车辆牌照辽 A03YU9 号小型客车驾驶员初某某,从 601 所拉乘 2 名乘客到桃仙机场,收取车费 100 元,该车辆同样没有道路运输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对当事人给予暂扣车辆并处以 5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沈阳市交通执法部门通过延时执法、错时执法、定点盯守等措施,在火车站、桃仙机场、客运站周边持续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执法行动,累计查处违规案件总计 424 件,其中非法营运案件 294 件,出租汽车违规案件 130 件。
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正规运营的车辆有严格的通风、消毒和隔座等措施,乘客也需通过 " 扫码 " 或实名制登记后乘车,若出现问题相关部门能够及时追溯到相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疫情传播。而非法营运的车辆不经严格的防控措施随意载客,一旦遇到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乘客,车辆和司乘人员就有可能成为疫情传播者,接触人员追溯困难,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建议市民在出行时务必选择乘坐正规营运车辆。
来源:辽沈晚报 · ZAKER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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