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是三天?要結婚了,單位讓我拿出婚假的法律依據才讓休婚假


婚假是三天?要結婚了,單位讓我拿出婚假的法律依據才讓休婚假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今天我們擺一擺關於假期的法律規定,小夥伴們看看自己都知道不。

1,法定節假日

法律依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條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一)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節(5月4日),14週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週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2婚假和路程假

以前我一直以為婚假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法》裡規定的,原來我錯了

原來婚假的出處是1959年的(59)中勞薪字第67號文件。

後來有個1980年2月20日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發布(80勞總薪字29號80財企字41號)《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是這樣規定的:

1980年2月20日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發布([80]勞總薪字29號[80]財企字41號)原勞動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發出的(59)中勞薪字第67號通知中曾規定,企業單位的職工請婚喪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這個辦法試行以來,有些單位和職工反映,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到外地料理喪事的,由於沒有路程假,給職工帶來了一些實際困難。經研究,現對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的問題,作如下通知: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自理。

四、以上規定從本通知下達之月起執行。

但是原來這個文件是適用於國營企業員工的,其他企業是參照這個規定吧。

婚假不扣工資!

3喪假和路程假

也是根據上面的文件,喪假也不扣工資!

4探親假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假的規定》,適用於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

5產假

《山東計劃生育條例》都知道了哈,最少是不是158天了。

6事假

事假由企業自行制定規章制度吧,這個可以不發工資。

7病假

病假跟醫療期要區分開來,病假期間,用人單位可以辭退職工,但是醫療期內,用人單位可不能隨便攆走職工。病假期間不扣工資哈!

8帶薪年休假

這個假期不再細說了。

原來假期都是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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