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造假要從小學生抓起

論文造假要從娃娃抓起

這幾天,昆明市盤龍小學一名六年級學生的一項研究成果《C10orf67在結直腸癌發生發展中的功能與機制研究》,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三等獎。該項成果是癌症患者的福音,獲獎本是一件可喜可賀且可歌可泣的盛事,孰料在網上掀起一邊倒的爭議潮,質疑者有之,揭底者有之,抨擊者有之。

試問,一個小學生利用課餘時間開展科學研究何罪之有?哪條法律禁止小學生參加科學研究?哪條法律禁止小學生的研究成果參與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評獎?公眾有什麼立場和理由去質疑一個小學生及其研究成果?真正需要受到質疑和追究的,恰恰是本屆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的評委;他們的眼睛可能被該項成果亮瞎了吧,妥妥的全國一等獎,卻把它評為三等獎,這其中難道沒有什麼貓膩?真該好好查一查!公眾網議的矛頭不對準評委,卻刺向一個無辜的小學生,正義公理何在?

更有甚者,一些別有用心的人肆無忌憚地對該小學生進行人肉搜索,進行毫無底線可言的刨根挖底。有的人從該小學生私人日記中,扒出他從對基因概念一無所知到對基因技術完全掌握僅用了4天時間的所謂真相;有的人進一步挖出其父母的身份,挖出其父是中國科學院昆明動物研究所研究員,該獲獎成果與其父的成果高度重合的所謂內幕,云云。這些人的行為顯然已經嚴重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對一個未成年人進行人肉搜索,並把結果公之於眾,嚴重侵犯了未成年的隱私權和名譽權。

鑑於該小學生是百年一遇的科學神童,任何質疑該小學生及其研究成果的行為都不應該得到鼓勵。質疑從來都不是正能量,質疑對神童的健康成長沒有任何好處;全社會有責任和義務來為該神童成長為科學巨匠營造良好的氛圍,創造良好的條件,而不是相反。所謂神童,天生擁有非凡的智力和創造力;顯然不能用正常人的標準去衡量和評判。普通人做不出的,神童可以;普通人達不到的,神童可以。用普通人的不可以,去質疑神童的可以,豈不謬哉?一個沒有神童的時代是不幸的,而一個有神童卻不懂珍惜的時代是可悲的!

即使該小學生論文涉嫌造假,也完全沒必要大驚小怪,更無必要置之死地而後快。論文造假是一個比較常見的社會現象,也是一個國際性的學術現象,中國有,美國也有;存在即合理。單就中國而言,大學畢業需要論文,職稱評聘需要論文,各類比賽評獎需要論文;據粗略估計,每年全國論文需求量在上千萬篇以上。試問,如果不造假,這上千萬篇論文從何而來?再說,論文只是為了大學能畢業,職稱能評上,獎項能獲得;與它本身是假是真沒有任何關係,完全沒必要去考究論文的真假。即使這上千萬篇論文全部是真的,又有什麼用呢?無論真還是假,最終還不是都要進入廢品回收站?

既然論文寫作和發表是彼此心知肚明的暗箱操作,為什麼不把它擺到檯面上見陽光呢?反正都是假,就沒必要裝。大學校長學術不端,導師學術造假,博士論文抄襲,碩士論文找槍手,諸如此類,這幾年曝光的還少嗎?曝光學術造假、論文抄襲這種事,本身就挺無聊的。不曝光,彼此相安無事,不是很好嗎?為什麼非要弄得雞飛狗跳呢?放眼全球,有幾個人敢拍胸脯說自己的論文是自己寫的?自己找槍手,卻指責別人找代寫,心理非常陰暗。

大人能造假,卻不允許小孩抄襲;老師能不端,卻不允許學生作弊,典型的雙重標準,如何讓人信服?既然人人需要論文,論文需要造假,論文造假就不妨從娃娃抓起。論文造假,最好從幼兒園抓起。從幼培養,提供一切資源幫助造假,孩子長大後造假起來才會理直氣壯,輕車熟路,爐火純青。況且從小造假,即使被人舉報,也不用付出什麼代價,沒有什麼損失。如果等到功成名就後才造假,一旦被揭底,很可能身敗名裂,得不償失。因此,論文造假要從娃娃抓起,不要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父母利用自身資源優勢,千方百計為孩子造假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無可非議,不應該遭到質疑和譴責。社會對此要多一分理解,少一分指責;多一分寬容,少一分質疑。

“論文造假”這種說法本身就很不嚴肅、很不科學,帶有強烈的歧視和否定意味,充斥著傲慢與偏見。強烈建議取消“論文造假”這種說法,代之於“論文炮製”這種稱謂,一者顯得知性,二者顯得中肯。

事實上論文炮製早已形成地下產業鏈,從差異化定製到專業化生產,從網上平臺對接到核心刊物發表,真正實現了數字化管理和迭代升級。從消費端、生產端到銷售端、服務端,產業鏈已經非常完整、非常成熟,吸納了大量的就業人口,解決了很多人的就業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說,論文炮製應該得到全社會的認可,有必要從地下轉到地上,用制度加以規範和管理,使之健康良性發展。

必須千方百計的引導和幫助孩子進行論文炮製,不要再讓孩子輸在論文炮製的起跑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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