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帶著一個朋友去光大銀行貸款,做打卡工資貸,因為有有6000左右的打卡工資,也有社保公積金,名下也有一輛按揭車,而且也可以讓他媳婦知道貸款。
1️⃣根據他的條件做農業銀行是可以穩穩的批10萬的,最後銀行批了12萬,我和這個朋友就去很高興的去銀行簽約去了。
2️⃣簽約的時候銀行要了解他的資金用途,我朋友說回家開店,手裡有一點錢,不多要,只要10萬就夠用了,(畢竟要付利息的)。
3️⃣簽約的時候需要副理和客戶聊天面籤的(把握風控),我這個朋友就說了,想在老家(青島)做生意,在這邊(蘇州)在上幾個月班和老婆一起回去做生意,不在這裡上班了,工資太少了,然後副理和他聊了1個多小時,本來是不想放款的,猶豫我的原因最後決定放款6萬。
總結-銀行貸款,需要證明自己的還款能力,資金用途,銀行是-【只做錦上添花,不做雪中送炭】不要等揭不開鍋了在找銀行,揭不開鍋了找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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