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能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自然人发生了应征增值税的业务,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么?如果可以代开,那么申请代开都需要注意什么呢?

那么会计上的自然人是什么意思?

会计上的自然人和民法自然人是一个定义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的人。民法上的自然人概念,专指有自然生命的人具有权利主体的这一身份。民法上的自然人是指基于自然规律出生、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自然人的称谓是基于其自然属性,其范围较为广泛,包括本国自然人、外国自然人和无国籍的自然人。

在什么情况下,自然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呢?

1、自然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自然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4、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保险代理人规定执行。

那上述的情况,就一定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不一定,仍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应税行为的购买方不是消费者个人;

第二,应税行为不是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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