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姐”講民法典 | 關於肖像權那些事兒~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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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新闻报道

明星维权的事儿

比如自己的肖像权被某某商家侵犯了

可是,你了解肖像权吗?

只有明星才有肖像权吗?


“小姐姐”讲民法典 | 关于肖像权那些事儿~


未经同意

微商就用我的买家秀做广告

有没有违法?


报纸上报道马拉松比赛时

登出了我的参赛照片

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吗?


带着这几个问题

“小姐姐”给大家说说

关于肖像权的那些事儿


“小姐姐”讲民法典 | 关于肖像权那些事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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