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一赔一”。
1995年3月,王海陪亲戚来京参加中戏艺考,闲来在交道口一家书店中他看到了有关《消法》的书,对“退一赔一”的条款颇感兴趣,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他在北京隆福大厦购买两副“索尼”耳机,每副85元。“当时想法特简单,万一维权成功了就能获得170元利润,不成功我就留着自己用。”
但是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维权这件事,王海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难免会被“噎到”。
他开始从消协、工商、质检、厂家……开始维权路,几天下来,又吃饭又打车,王海一算账,就算维权成功“那也亏大发了”。于是,他一狠心,他又返回购买地,将剩余的10副耳机全买下,继续投诉。
然而,过程仍不顺利,在回到老家青岛前,王海已经将耳机全部退货了,此时他并未得到赔偿。但《消协》毕竟颁发了,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总归要吃上吧!
王海被采访时,他讲到:“拿到赔偿是几个月后的事儿了。当时退货的想法就是这事儿没干成,那就止损吧。”
回家后,此事被媒体得知,王海成了报纸上的常客。经过考虑,半年后,他再次进京,正式开始打假。
“当时主打方向还比较单一,主要是各种皮具,假皮鞋、假皮带、假皮包等,一周时间就获利8000元,还是比较可观的。”尝到了甜头,王海也决定将“生意”继续做下去。
因此,1995年是王海成为职业打假人的启蒙之年,也是中国职业打假人的启蒙之年。随着打假越来越频繁,王海逐渐被媒体塑造成打假维权典型,民间称之为“打假第一人”。
2000年之后,随着社会对“知假买假”的争议加剧以及部分打假人的不规范行为,公众对打假人质疑声渐起。也就是在那时,王海本人也遭到被打公司的受贿举报,一时间,他被看成“黑吃黑”的例子。
随着电商迅猛发展,也改变了王海的打假生态,他逐渐让公司加强电商平台的打假比重。
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又明确“退一赔十”,还规定“千元保底”。
职业打假人的春天悄然来临。在新的法律支持下,职业打假人快马加鞭,收割食品市场的打假“宏利”,他们不再是以前被国家夸,老百姓叫好的打假人。直到今天,依然有太多职业打假人,他们“知假买假”,”唯利是图“。
“以打假、维权、反欺诈为名、行牟利之实”的职业投诉举报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式化的特征和趋势,不仅严重困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影响营商环境,且大量挤占有限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执法大师推出了第二季系列课程《投诉举报的处置》来教你如何应对职业打假人。开课时间为4月11日(周四)19:30。本期系列课程一共分为4节课,主要讲的内容是关于执法人在办案过程遇到投诉举报这方面的问题的应对方法,如何做到妥善处理又不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