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横山区河滨路和古城西路十字路口,路过网友拍摄后发布到互联网,吸引大量网友转发,该男子为何如此猖狂?
4月3日,公安横山分局南街派出所在网络巡查时,发现该视频,随后民警立即落地查人,将视频中的男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李某某当日驾车从榆林来到横山城区,一时兴起,跟着车内音乐节拍,将大马路当成舞台,在网络上过了一把“网红瘾”。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横山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左东 供稿)
提醒广大市民:马路不是舞台,汽车不是舞伴, 想成为“网红”不是错,选错地点和方式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请大家理性对待网络传播,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来源:横山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