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給大家講一個笑話,當然這是一個現實的冷笑話“十年前婚姻法還,沒有變更的時候,一對新婚男女買房60萬,男方首付20萬,婚後還貸幾年後女方在家侍奉小孩讀書上學,輔導教育,伺候老公起居。10年後的今天雙方離異,房產增值到200萬,產權歸男方,女方得到4萬貸款,並酌情補償10萬。40歲左右的人老珠黃的女方帶著14萬現金默默離開,40歲一枝花的男人坐擁豪宅滿面春風……”
我始終相信出軌的男人比騙財產的女人多,家庭裡面女人奉獻的比男人多,這種婚姻法讓人心寒,那麼,新婚姻法維護的到底是什麼?這在很大程度上滋長了男人可以對婚姻不負責任,特別是對有房子的男人來說,當他有一天看這個女的不順眼的時候,他可以跟這個女性離婚並把這個女性趕出去,並且這個男人即使包小三玩膩了甩掉就行,反正不用出銀子補償。
眾所周知,中國自古有男方買房結婚的傳統和習俗,所以很多女性指望著嫁個有房的男人停止自己的漂泊,安心的過相夫教子的日子。新婚姻法讓女性的夢破滅了。
那麼出於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考量,很多女性的思想勢必要與時俱進,不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就不結婚,從而男性要為結婚付出的代價更高,婆媳矛盾將更大,為什麼呢?因為婆婆是誓死捍衛兒子的財產,頑強抵抗過戶行為的。這樣的局面將促使剩男數量直追剩女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