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合理避稅”,教師“績效納稅”,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自從前中央電視臺“實話實話”節目主持人崔永元爆出娛樂界的明星們為“合理避稅”而簽訂“大小合同”以來,娛樂界的逃稅黑幕被推到了公眾輿論的風口浪尖上,同時也進入了“國家視野”。國家稅務總局也已責成地方稅務局對崔永元的爆料材料進行全面核查!

在被媒體深挖的材料中,我們發現這樣一個事實,明星們“合理避稅”採用的主要手段有把企業轉移至有稅收優惠政策的地方註冊,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霍爾果斯市就是眾影視公司的“避稅天堂”,因為在這裡註冊的公司享有“企業所得稅五年免徵優惠”;此外還有簽訂“陰陽合同”、分階段支取酬勞、只拿稅後收入等等。崔永元的爆料只是撕開了這個行業內幕的一道口子,往裡扒,我們可以看見更多讓人“毀三觀”的事實。

明星們如此積極地“合理避稅”,其目的只有一個——“拿更多的錢”,看看他們是怎麼拿的吧:

明星“合理避稅”,教師“績效納稅”,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圖片截屏自崔永元的微博

四天6千萬的收入是個什麼概念,初級職稱的教師需要工作1000年才能有這樣的收入,而且必須是不吃不喝才會有!這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教師作為一個特殊的職業存在,雖然在國家文件裡面享有“不低於公務員工資”的待遇,但在現實中,教師的工資待遇與公務員的工資待遇相比,依然是“高不可攀”。

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公務員有除工資以外的績效獎勵,每個人基本上每年都是萬元以上。教師也有績效獎勵,但這績效獎勵的來源是從教師的工資裡邊扣除30%充公以後來重新分配的。換句話說,教師是用自己的工資來獎勵自己,這算得上哪門子的績效獎勵呢?

明星“合理避稅”,教師“績效納稅”,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教師的績效工資是一個月一個月從工資裡邊扣除的,領的時候是幾個月一起領。當績效工資超過3500元以後,教師還得交個人所得稅!這就讓一線的教師們心裡很不平衡:如果工資按月領全,根本夠不著交個人所得稅的標準,現在搞個按月扣除30%,然後半年集中發放一次,就達到了交個人所得稅的標準。本來教師的工資就低,這麼一扣個稅,更加沒幾個錢了!

用教師自己的工資來做績效也誘發了教師內部的重重矛盾。由於各個學校的績效工資發放標準不一樣,所以有的學校造成了“教師多勞,領導多得”的局面。在同一個學校裡邊,各教員之間也會因績效分值的分配不均而怨聲載道。還有一個奇怪的現象,如果你是一位高級職稱教師,那麼即使你完成了學校工作量你也領不回自己的績效工資。這讓很多擁有高級職稱的教師心裡很不舒服:認真工作卻拿不回自己的工資,這是算績效獎勵呢還是績效懲罰?

明星“合理避稅”,教師“績效納稅”,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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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著天價片酬的明星們,讓很多學齡期的孩子學會了炫富、攀比、浮誇、暴力、色情等各種畸形的價值觀。用“績效納稅”的教師們辛苦培養每一位自己生命中遇到的孩子,卻敵不過明星們的一句話、一首歌、一個角色。孩子們為了追星,可以做出各種瘋狂的舉動,對待老師卻根本不屑一顧!如此想來,一線的教師們不但經濟地位令人堪憂,連社會地位都是可有可無的啊!

誠然,社會分工不同,勞動收入也不同。教師的工資永遠趕不上明星的片酬收入,這我們可以理解,但明星們光明正大“合理避稅”、偷偷摸摸“偷稅漏稅”我們就無法理解。還有,當教師對孩子的影響力敵不過明星的號召力時,社會教育的悲哀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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