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序: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单位,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首道防线,是普法依法治理的一线阵地,是国家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法律服务的前沿窗口,是社会治理的“净水地”和法治良序的“孵化器”。
2020年4月,全省“枫桥式司法所”试点创建正式启动以来,德阳市司法局按照《关于“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试点的意见》工作要求,科学制定创建试点方案和规划,明确创建任务清单,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司法局经开区分局积极行动,坚持以“忠诚为民尚法担当”的四川司法行政精神为指引,围绕“便民性、社会性、专业性”三大特征,着力把司法所打造成司法行政系统最坚强战斗堡垒,为推动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助推德阳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智慧。
【提升素质,筑牢根基】
中江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自“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该所不断丰富创建内涵,以政治建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工作为抓手,坚持党建引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建对司法所队伍和业务工作的指导,以党建促所建,不断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和履职能力。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网上学与网下学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系统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所内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法治思维。
【建好阵地,夯实基础】
落实《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要求,根据“外观一体化、标识醒目化、布局功能化、职责明晰化、业务便民化”的标准,该所调整了办公布局,按所长室、社区矫正宣告室、人民调解室进行分区,做到专房专用;醒目设置门头、背景墙以及标牌标识,做到办公场所整齐划一;完善办公设施,更新设施设备,配齐调解桌椅、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高拍仪等,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推进司法所建设提质升级。目前,该所已建成独立办公用房150平方米,配置司法所工作人员5名。
【强化纪律,健全制度】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作风,制定了请示汇报、请销假制度,并实行所务管理“四公开”,即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公开;工作人员职责、职务、联系方式公开;工作人员每日工作去向公开;管理事务和工作过程依法公开。完善司法所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落实落地。
【优化服务,提升质效】
以群众为中心,保证“服务不缺位”。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三治”融合,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以“覆盖全镇、功能完备、便捷高效、普惠百姓”为目标,建立“一所六站点”,设立公证协办、法律援助代办、仲裁业务联系、立法民意采集、行政复议联系、行政执法意见收集站点,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突出司法所特色,当好民营企业“参谋”。以“再细一些”的工作态度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的精细度,通过为辖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纳入法学会的法律服务范围等,为辖区内的89家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保障。今年,兴隆司法所对“凯州新城”13个在建工地进行“法治体检”,审查劳动用工合同600余份;调处涉及 “三绕”“1217 ”工程多年积案6件,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以城乡基层治理为抓手,定期开展“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和业务素养。利用“6·26”国际禁毒日,“12·4”法治宣传日等时间节点,深入辖区学校、企业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法治氛围。
【智慧矫正,回归社会】
根据在册年龄相近犯罪类型相似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分两批次做好集中学习及公益劳动,启发每位矫正对象认罪悔罪,做到时刻警醒。对一般风险的社区矫正对象运用智能手机APP监控,对再犯罪风险较高的社区矫正对象运用电子手环进行实时定位,通过社区矫正智慧监管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范围、活动轨迹进行监控,做到“不脱管,不漏管”,无再犯罪行为。
该所加强与监狱、法院、公安、社区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将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社区网格员每月定期走访,完善各类管理制度,统一台账资料,不断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智能化、规范化,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