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我在廠裡受傷了,但公司一直不賠償醫療費,甚至停發了我好幾個月的工資。”4月10日,孫先生因工傷索賠無果,走進了汕頭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
4月10日,孫先生因工傷索賠無果,在汕頭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進行法律援助諮詢。蔡沚彥攝
汕頭市法律援助處副主任張慶江一邊仔細傾聽孫先生的講述,一邊翻閱他所帶來的材料。他告訴孫先生,現在可以提交法律援助申請,案件受理後,法律援助處會指派律師承辦。像類似情況的市民諮詢幾乎是汕頭市各法律援助處的常態。
在汕頭,“有困難找司法,法律援助幫你忙”這句暖心話,正被越來越多的群眾所熟知,法律援助已成為汕頭依法治市的一項重要舉措——在汕頭法律援助制度不斷完善的背景下,法律援助的門檻越來越低、範圍越來越大,服務模式也更加方便快捷。
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許多群眾通過法律援助,照亮了維權之路,找到了公平正義。而隨著汕頭“城市半小時、農村一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的打造,法律援助的陽光也惠及到了更多困難群眾。
一降一擴 打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
在外來務工人員林某看來,法律援助就像一盞明燈,重新燃起他對生活的希望。
早前,林某在汕頭市區一處建築工地工作時不慎跌落受傷,多處求助未果後,他來到汕頭市法援處申請法律援助。汕頭市法援處在聽取林某的情況後,特事特辦,立即為他開通綠色通道給予援助,最終幫助林某拿到全部賠償款15萬元,妥善處理了此次農民工維權案件。
這一系列工作的火速開展,得益於汕頭持續提升法律援助惠民服務水平,著眼“一降一擴”——降低援助門檻、擴大援助範圍,使更多困難群眾打得起官司,盡最大限度實現全部援助對象應援盡援、應援優援。
目前,除了將佔全市總人口20%的低收入戶納入法律援助範圍,汕頭各法援機構對根據《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規定持有低保證、殘疾證以及務工人員追索勞動報酬和工傷待遇、未成年人請求給付撫養費、老年人請求給付贍養費申請法律援助的,一律免於經濟困難審查,直接認定為符合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汕頭立足於實踐,積極響應司法部開展的“法援惠民生·助力農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設工作,進一步降低援助門檻,對全市的扶貧對象及五人以上群體性勞動爭議案件開通綠色通道,且同樣免於經濟困難審查。
以汕頭市龍湖區法律援助處為例。2017年9月,黃某農等26名被拖欠勞動報酬的工人前來申請法律援助,該處立即開通綠色通道,當天全部一次性受理。因此案涉及人數眾多、金額較大、調查取證涉及多個區縣,歷時8個月後,法援處和律師們成功為26名工人追回被拖欠的部分工資共計28.88萬元。
從2016年至今,龍湖區法援處共接待農民工來電來訪法律諮詢300多人次。蔡沚彥攝
據悉,作為“汕頭市農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設示範點”,龍湖區法援處從2016年至今,共接待農民工來電來訪法律諮詢300多人次,受理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81宗,為農民工追討欠薪120多萬元。近日,司法部下發了《關於表彰全國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決定》,龍湖區法律援助處被授予“全國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的稱號。
提速提質 法援服務圈普惠城鄉
法制無常,近民為要。維護特殊群體的權益、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終是法律援助的中心工作。在為法援覆蓋人群“做加法”的同時,汕頭市法律援助處也致力於創新服務模式,通過減證審批、設立法援站(崗)等方式,進一步為申請法律援助“做減法”。
“只要簽署承諾書,就不用來回跑補交證明材料,太快太方便了!”接到工作人員發出的給予法律援助決定書後,辛女士十分高興。
2019年7月19日,汕頭市法援處審批了全市首宗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法律援助申請。
據悉,辛女士在申請法律援助時,沒有帶齊相關證明材料,在工作人員的指導下,辛女士選擇了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申請。即是在受援人承諾擁有相關證明,願意承擔不實承諾法律責任的情況下,可以獲得法援機構的減證審批服務。
目前,汕頭各法援機構對申請代理、辯護等法律援助的群眾,材料齊全的即時受理,審批時限在法定時限內提速50%。針對材料不齊全的群眾,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切實解決了群眾申請法援辦事慢、來回跑等問題。
“法援工作增量、提速的同時更要提質。我們每年會抽取法援案例開展同行評估,每個案件辦理之後也會及時回訪,向受援人徵求意見,不斷提高法律援助的服務質量。”張慶江表示。
如今,不僅在汕頭市區,偏遠地區的群眾同樣能夠享受到法援惠民政策的便利。汕頭進一步優化法律援助服務窗口,市、區(縣)兩級8個法援機構在對應的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設立諮詢受理實體平臺,
全市69個鄉鎮(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所有村(居)設立了法律援助聯絡崗或聯絡員。通過法律服務資源的不斷下沉,汕頭已經打造了一個惠及困難群眾的“城市半小時,農村一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司法公正 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刑事辯護權,讓每一個社會成員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自2018年起,汕頭司法行政機關與同級人民法院密切配合,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的試點工作。
在總結前期工作經驗基礎上,汕頭市司法局和汕頭中院聯手製定《汕頭市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為進一步規範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提供製度保障和指引。該實施細則已於2020年1月15日正式實施。
據瞭解,截至4月10日,2020年以來汕頭全市法援機構共組織律師辦理民事案件263宗、刑事辯護及法律幫助案件1490宗,其中刑事辯護案件410宗、法律幫助案件1080宗, 充分發揮了刑事法律援助在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中的作用,確保了被告人獲得法援律師的法律幫助權,彰顯了司法溫情。
“刑事辯護絕不是行程序走過場。”汕頭法援處的辯護律師們,始終以強烈的責任感和專業化、精細化的辯護確保案件辯護質量。在全覆蓋試點工作中,不少案件取得良好的辯護效果。如吳某被指控涉嫌開設賭場罪、危險駕駛罪一案,經龍湖區法援處指派的承辦律師認真研究後,認為指控被告人犯開設賭場罪證據不足,辯護意見被龍湖法院採納。吳某獲得了公平公正的判決。
龍湖區法律援助處為前來諮詢法律援助的市民提供幫助。蔡沚彥攝
此外,記者獲悉,汕頭市法援機構通過招募社會律師參加汕頭市法律援助志願律師信息庫,吸收更多熱心法援事業、有較好工作經驗的社會律師入庫,為全面做好刑事辯護全覆蓋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龍湖區法援處負責人章哲環告訴記者,該法援處目前已經吸收了轄區32個律師事務所共94名優秀律師入庫。同時,汕頭市各法援機構實行受援人點援制度,保障受援人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來源:南方+(記者:蔡沚彥 ,通訊員 :吳映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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