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糾紛,如何拿回自己的土地?

用戶6074854046953


針對農村土地糾紛問題該如何解決?觀點如下:

首先,農村土地糾紛問題屢見不鮮,法治社會的今天,解決該問題最行之有效的辦法就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我們大家首先都能想得到的辦法。

其次,農村土地出現糾紛原因有很多,比如農村的民風民俗,贍養老人的會繼承老人的土地,並沒有任何的證據或者簽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材料,這就導致了子女之間對老人的土地的歸屬問題產生分歧和覬覦。我身邊就有這樣一個例子:老人過世多年,有6子4女,子女已經年近花甲,還因為土地鬧了好幾年,4兒子贍養老人給老人送終,按照農村的習俗老人的財產均應4兒子繼承,但6兒子因為老人過世的時候是他抗的靈頭帆,因此應該分給他4畝地,因為是一奶同胞親兄弟,4兒子不想鬧僵,找來村委會工作人員進行調解,可是6兒子糾纏不休,兩人又鬧得不歡而散,4兒子無奈走的時候留下一句話:那就法庭見吧!後來村委會工作人員幫他分析一下,如果走上法庭,老人的財產所有子女都有繼承權,最後也不剩什麼了,後來6兒子放棄爭奪土地,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最後,總結一下農村土地糾紛問題的解決辦法:

第一,要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分析,能和平協商解決的就和平解決,畢竟不是親人就是鄉親,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法理不外乎人情,這也是我們需要考慮的。

第二,協商解決不了的,那就只能走法律途徑,蒐集土地歸屬的證據,這也是最行之有效、最徹底的解決辦法。




莫不靜好40


嗨大家好,我是那個只會說實話不會裝糊塗的俺是村裡人兒。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關於農村土地糾分,如何拿回自己的土地,我的回答是這樣的。
一:農村土地發生糾紛,先找村委會調解。調節不好的,再找鄉鎮政府調解,最後才能去法院合法解決。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委會或鄉(鎮)政府調解解決。一般土地糾紛案必須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先由當地土地主管部門行政調解。當事人對行政調解不服時,才能按規定依照司法程序解決。未經行政調解的法院不予受理。
三:土地爭議未解決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可以改變土地現狀和地上附著物。
四:也是最關鍵的一點還是要看你們五戶的土地使用協議書,如果像您說的只是口頭協議的話,對方又不承認當初的口頭協議雙方當事人未依法簽訂書面合同的,則認定口頭約定無效。就只能走司法程序了。
我的回答完畢,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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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是村裡人兒


大家好,我是苗鄉妹子香香。關於農村土地糾紛如何拿回自己的土地?

2017年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得到大力推廣,但是,各地區農村在開展土地確權工作時,出現糾紛的比例達一半之多;那麼咱農民朋友該如何處理呢?

首先,確權糾紛容易出現以下兩種情況

1、依法取得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受到侵害時引起的權屬糾紛。

2、對現有權屬界線的爭議。

如何處理土地確權糾紛,當然,能協商解決最好

自己來,雙方自願協商解決

糾紛發生後,雙方在自願能互相諒解的基礎上,以不損害其他人的利益為前提,自行協商,自行解決。可是這樣的解決並沒有說服力,一旦產生分歧,可以申請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進行調處。

糾紛嚴重,靠政府解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人民政府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處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現狀。”

那麼,政府是怎麼處理確權糾紛的呢?

還是先調解,實在不行就……

調解是由第三者從中調停,促使當事人和解的一種方式。土地糾紛是土地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屬於行政調解。它是根據《土地管理法》授權進行的,具有行政效力。

調解的程序是:

①受理糾紛當事人的申訴。

②地權糾紛的調查。土地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申訴及地權地界的證明文件進行調查。

③調解。土地管理部門依據政策、法規,根據調查結果,向當事人進行宣傳、說服工作,使認識逐步趨向一致,使糾紛得到解決。

④簽訂調解協議書。

調解不成,只能行政裁決

行政裁決是仲裁的一種形式,是有關機關以第三者的身份,依照法律對糾紛作出的公正的具有約束力的處理決定。

裁決的程序是:

①當事人提出裁決申請。

②調解。土地管理部門在做出裁決以前,要在糾紛當事人之間再次做出調解。

③裁決。裁決前應書面通知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到場。土地管理部門依據法律和調查結果,本著保障合法權益,有利團結和保護土地資源的原則,作出決定。

最後切記,無論什麼情況,這六個原則必須遵守

1、承包的用地面積小於實際用地面積的情況以實際情況為標準。

2、已被合法佔用並拿到補償的土地直接從確權登記的土地面積上減出來

3、無法復墾的承包地按原面積和用途確權,比如:荒廢已久的土地就不計算在內了

4、用作公益用地的情況處理,什麼叫做公益地呢?如:村組內所建公路、機耕路、塘、壩、渠、學校、辦公室等生產公益事業佔用的承包地。

其中處理分為兩點:已辦理徵用手續並給與補償的,不在計入承包地;

未享受一次性補償的,仍按原農村二輪可承包面積確權登記,在到戶清冊備註欄中註明情況。

5、二輪承包後村裡又有調整過土地的,這個處理方法是在不違背政策的前提下,由村民組織實行民主協商解決,可依據土地承包現狀予以確權登記頒證。

6、未獲得審批而先出行建設改變用途的,一律不予進行確權處理。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一旦出現了糾紛,我們應當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今天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如果對大家有所幫助的話,可以轉發給你需要的親戚朋友。最後借大家發財的雙手點一下贊,關注一下我,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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