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文末小程序,免費諮詢法律問題】 房產確權案件一般需要三到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序的,需要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的,需要六個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專欄關於房產,你想知道的都在這了!作者:法妞問答19.9幣0人已購查看 分享到: 關鍵字: 審結 六個月 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