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房產增值,現在可以要求男方增加補償金額嗎?有何依據?

灶司令重慶火鍋


已經協議離婚,對婚內共同財產分割並已經實際履行,只能追討剩餘5萬元和延遲履行的利息,不能對房屋增值部分主張權利。


葛容律師


我不懂法律,可我只想問一下這位女士,那房子離婚時值300萬,可第二年假若貶值剩150萬了,你是否還會主張要100萬補償款嗎?會不會同意相應減少補償款項?我的意思是希望你能換位思考一下好嗎?


山上人279


一般情況,離婚也就意味著一刀兩斷了,房產增值跟另外一方是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的;當然有一種可能,為了孩子,大家只是離婚,並沒有分割房產,或者一方為了孩子留給孩子一起居住的,這種情況下如果要賣增值部分是可以一起享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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