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颤的分类
1.首次诊断的房颤:首次诊断的房颤,不论心律失常持续时间或是否存在房颤相关症状及其严重程度。
2.阵发性房颤:房颤可自行终止,大多数在48h内终止。一些阵发性发作可能持续至7d。
3.持续性房颤:持续7d或更长时间后通过药物或直流电复律终止的房颤。
4.长程持续性房颤:当决定采用节律控制策略时,持续>1年的连续性房颤。
5.永久性房颤:医生和患者共同决定放弃恢复或维持窦性心律。对永久性房颤者,不考虑节律控制。
二、房颤症状分级
Ⅰ级(无):房颤未产生任何症状
Ⅱa级(轻):房颤的症状不影响日常活动
Ⅱb级(中):有明显不适,但不影响日常活动
Ⅲ级(重):房颤的症状影响日常活动
Ⅳ(严重):严重不能进行任何日常活动
三、非瓣膜性房颤卒中风险CHA2DS2VASc评分(共9分)
C: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心室功能障碍(a)--1分
H:高血压--1分
A:年龄>75岁--2分
D:糖尿病--1分
S:卒中/TIA/血栓栓塞史--2分
V:血管疾病(b)--1分
A:年龄65-75岁--1分
Se:女性(c)--1分
注:
a:左心室功能障碍指射血分数≤40%;
b:血管疾病包括既往心肌梗死、外周动脉疾病和主动脉斑块;
C:如无其他因素积分,单纯女性性别不得分;
四、出血风险评估HAS-BLED评分(共9分)
H:高血压(a)--1分
A:肝、肾功能异常(b)--1或2分
S:卒中--1分
B:出血(c)--1分
L:INR数值易波动(d)--1分
E:老年(年龄>65岁)--1分
D:药物(e)或嗜酒--1或2分
注:
a: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60mnHg
b:肝功能异常定义为慢性肝病(如肝硬化)或胆红素>2倍正常值上限,丙氨酸氨基转移酶>3倍正常值上限;肾功能异常定义为慢性透析或肾移植或血清肌≥200umoL/L;
c:出血指既往出血史和/或出血倾向;
d:易波动指INR不稳定,在治疗窗内的时间
<60%;e:药物指合并应用抗血小板药物或非甾体类抗炎;
五、华法林剂量调整方案
INR≤1.5:升高15%/周
1.6≤INR<2.0:升高10%/周
2.0≤INR<3.0:不变
3.0≤INR<4.0:降低10%/周
4.0≤INR<5.0:暂停1次用药,后重启治疗降低10%/周
INR≥5.0:暂停用药至INR2.0-3.0,后重启治疗降低15%/周
六、不同肾功能损伤患者使用非维生素K拮抗口服抗凝药的剂量推荐
注:Ccr肌酐清除率(ml/min)
七、常用预防房颤复发的药物
1.决奈达龙:400mg、bid
纽约心功能Ⅳ级的心力衰竭者或急性失代偿性心力衰竭、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心动过缓
<50次/min、同时使用延长QT间期的药物、QTe间期>500ms、严重肝损伤、妊娠、哺乳母亲禁用2.普罗帕酮:100-200mg、3-4次/d
无起搏器保护的窦房结功能障碍、严重房室传导阻滞、双束支传导阻滞、严重结构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严重低血压及对该药物过敏者禁用
3.莫雷西嗪:150mg/次、tid
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及双束支传导阻滯且无起搏器者禁用,严重结构性心病、心源性休克与过敏者禁用
4.索他济尔40-80mg、bid
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心动过缓、心率<60次/min、病态窦房结综合征、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漏、低血压、休克、QT延长、未控制心力衰竭及过敏者禁用。
八、转诊建议
1.紧急转诊
(1)出现意识障碍和神经系统定位体征,考虑并发卒中者。
(2)出现血液动力学不稳定者。
(3)预激合并房颤伴有快速心室率者。
(4)合并心绞痛发作或急性心肌梗死者。
(5)合并急性心力衰竭者。
(6)有晕厥,长RR间歇>5s,可能需接受起搏治疗者
(7)出现中度以上出血事件者。
2.普通转诊:
(1)病情复杂需确定和调整抗凝治疗策略的患者,或华法林剂量调整过程中INR易波动者。
(2)有导管消融指征,且有手术意愿者。
(3)合并冠心病需接受血运重建者,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术后需联合使用抗凝和抗血小板药物。
(4)有晕厥和猝死家族史者。
(5)原因不明脑梗死者。
(6)导管消融后3个月发生房颤、房扑、房性心动过速者。
(7)导管消融后出现多发栓塞表现和神经定位体征者。
(8)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出现不良反应(如胺碘酮治疗中出现甲状腺功能改变或肺纤维化等)者。
(9)高龄、衰弱、低体重等高出血风险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