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为剑,写天写地写华年;落棋为子,点兵点将点江山。
01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鲁迅先生诚不欺我。
四年光阴,犹如挥刀斩岁月,不过白驹过隙,眨眼间,便已至。
但对于江歌妈妈而言,这四年,简直度日如年。
四年前,江歌为救同室的室友,刘鑫,惨遭陈世峰杀害。
儿来一程,母念一生。
至此,江歌妈妈,江秋莲的唯一精神支柱,轰然坍塌,她的世界,一夜之间,化为乌有。
人常说,一日是一生,灯灭人灭。
劝诫世人,活在当下,将一天当成一辈子去过,不必纠结于过去。
可是,至亲至爱惨死他人之手,女儿死讯传来那天,江歌妈妈的世界,早已覆灭,悲痛欲绝的她,恐怕此生都难以释怀。
为此,四年前,她开始走上漫漫维权路。
一个母亲,无依无靠,一路歇斯底里,咆哮着,愤怒着,甚至是嘶吼着,走的很艰难,也很“难看”。
四年间,无数次在镜头面前悲痛欲绝,哭得泣不成声;
四年间,无数次在看到刘鑫后愤怒交加,大喊大叫,歇斯底里;
四年间,无数次在和“键盘侠”周旋交锋,承受着诛心之痛,号啕大哭。
这期间,她因为与陈世峰、刘鑫不断打官司,钱财早已捉襟见肘,为了支付官司费用,曾公开向社会募捐。
只因为一路走来的姿势“难看”,只因为公开募捐为女儿伸张正义,有一部分人,彻底坐不住了。
他们拿起手中的键盘,一顿噼里啪啦,一句句诛心语如雪花般铺天盖地向江歌妈妈涌去。
舌上有龙泉,杀人不见血,这话,键盘侠们似乎永远都不会懂。
这其中,以网友“谭斌”为首,不惜洋洋洒洒写下17篇文章大肆辱骂江歌妈妈,充斥着各种难以入耳的言论:
社会毒瘤、人渣、戏精;
你的钱都给网友给的,我没那么好福气,死女儿就能让千万人给你零花钱用。
这一句句诛心语,犹如一把出鞘的尖刀,狠狠剜在心头。
于是,江歌妈妈对谭斌提起诉讼。
于是,谭斌被判一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果真是,举头三尺有神明,天道昭昭,报应不爽。
但稍微一搜索,你会发现一个极其可怕的现象:
他的身后,还站着千千万万个“谭斌”。
02
江歌死了,但是,她以鲜活生命为代价去守护的人,却丝毫没将她的命当回事,网民推波助澜,她借此兴风作浪。
这个人,就是刘鑫,后来,刘鑫改头换面,改名为刘暖曦。
为何改名?
为了逃避道德审判,因为江歌的死,根源于她。
接下来,令人大呼不可思议的现象产生了:
刘鑫,拿着江歌的命案炒作,摇身一变,成了30多万粉丝的大V,并且一举斩获5万多元的打赏。
人血馒头,这般吃相,简直是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更令人迷惑不解的是,是这一群斥资打赏的人。
后来,刘鑫因为“消费死者”引发众怒,被官方出面封禁,被迫“闭嘴”。
那么,刘鑫的5万多元打赏,是靠什么来的呢?
我特意去整理了一下,大致如下:
你不配当三叔的妈妈,你知道你伤害的,是三叔的什么人吗?
血混沌,好吃吗?
我有你女儿的照片,可惜你没有。
老xx……无耻……
这还不算,她特意收集了一组“鸽子被炖,鸽子被杀”的照片,发给江歌妈妈,并且阴阳怪气地说:
我想送一些鸽子肉,鸭脖给你,当做新年礼物。
江歌小名为“歌子”,与“鸽子”谐音相同;
江歌死于“割喉”,“鸭脖”之意,不言而喻。
这一字一句,这一言一行,曾屡次冲上热搜,以在江歌妈妈伤口上撒盐的行为,吃人血馒头。
四年来,刘鑫不曾有过一句道歉,为了逃避责任,多次拒绝出庭作证,就这,还有人劝江歌妈妈放下,还有人大肆谩骂她是在消费女儿,为自己炒作。
他们看不惯江歌妈妈的行为,从一开始的恶意揣测,逐渐上升至人身攻击,将江歌妈妈,看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偏执的疯子,拿着键盘,一字一字敲下:
面相不善,这个一次一次消费自己女儿的疯婆子;
她太寂寞了,捞钱再多也压不住,害怕人们忘了她;
还有完没有,还在扯,瞎折腾什么……
甚至于,网上出现了这样一个提问,还上了热榜:
为什么,我现在越来越不喜欢江歌的妈妈了?
底下有个人说:
各种募捐,加在一起,估计肯定过百万了,可江歌妈妈毕竟要打那么昂贵的官司,至少也要几万块钱的支出吧。
还有各种各样,换着花样,费着心思,从不同角度来侮辱江歌妈妈的。
杀人不见血,却字字珠心,我实在不敢想象,江歌妈妈看到这些,心会有多疼。
不过万幸,有一条“正义”的回答,被顶到了最高处:
因为,她没有满足你关于正义、圣人的遐想,暴露了普通妈妈的世俗,你是幼稚的,你没有女儿,也没有女儿惨死,没有摊上这个事。
人生的世事无常,和世界的冷漠,还没能波及到你。
诚然如此。
女儿,是江歌妈妈灰暗生命里唯一的光,当这光被掐灭,谁有资格责怪她不体面?
她只是一个,如我们一样,平平凡凡,有血有肉,有着爱恨情仇的普通人。
03
不知道,你是否发现这样一个现象:
每一次类似的事件冲上热搜后,总是会有这样一群“键盘侠”站出来,大肆鼓吹“受害者有罪论”。
女孩遭受侵犯,引来杀身之祸后,他们站出来说,谁让你穿那么少?谁让你大晚上出门?一个巴掌拍不响,这女孩肯定不是什么正经女孩!
还记得林生斌吗?
“保姆纵火案”后,做为唯一的家属,只因为对小区内的消防系统存在质疑,要讨个说法,结果被人说成是“趁机讹诈,索取高额赔偿,吃妻儿的人血馒头。”
我不理解,一点都不理解。
长着这样的血盆大口,喷受害者,真的不剩下一丝生而为人的良知了吗?
那些口口声声喊着,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人,你该举起手对自己试试,试试它到底响不响;
那些口口声声喊着,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人,你该保护好自己,不要有朝一日自己也成了可恨的可怜人。
所谓受害者有罪论,简直是最混蛋的言论。
至此,我突然想起这样两句话:
“你竟然怕鬼,太幼稚了。”
“走吧,我带你,去看看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