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院校的招生條件(內附政治考核表)

一、簡介

軍校生指的是報考軍校的考生,被軍校成功錄取,入學後經複查合格,由軍校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取得學籍和軍籍,成為軍校正式學員的學生。

軍事院校(含武警院校)是經過中國人民解放軍四總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武裝部)和國家教育部批准的為軍隊培養高級人才的高等軍事院校。

我國的軍校分為全軍院校、各大軍區和軍兵種院校。軍校又分為指揮院校和各類專業技術院校。指揮院校培養各級各類指揮軍官;專業技術院校培養各級各類技術軍官。


軍隊院校的招生條件(內附政治考核表)


二、報考條件

報考軍校需要具備下列條件:

1、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應屆高中畢業生;(2015年放寬條件,往屆生也可)

2、年齡不低於17週歲,不超過20週歲(截至報考當年8月31日),未婚;

3、擁護四項基本原則,政治思想品質好,志願為國防建設服務;

4、身體健康。報考初級指揮專業的考生,應具有良好的氣質和強健的體魄,適合培養為初級指揮官。

考生在滿足了以上基本條件之後,還要經歷體格檢查、政治考核、面試,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過三關”。體格檢查的結果分為不合格、指揮、指揮、裝甲、測繪、雷達、水面艦艇、潛艇、潛水、空降、特種作戰專業合格等。體格檢查不合格,不予錄取;政治考核不合格,不得錄取。對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縣(市、區)人民武裝部會同本縣(市、區)考試院公室、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和畢業中學,按照軍隊院校招收學員政治條件和規定組織實施。軍校的面試主要對考生的報考動機和形象氣質、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等方面進行全面權衡,並作出綜合結論。面試結果當場告知考生。

三、招生程序

軍校生招生的一般程序是:

1、 政審

6月23日前,考生在所在中學領取《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政治考核表》(簡稱《政審表》),填好相關信息後,到各區(市、縣)公安部門、派出所及人武部辦理政審,合格後將《政審表》交人武部。

2、 面試、體格檢查(軍檢)

6月25日前,省考試院公佈軍檢線(名單),6月26日至30日,上線考生參加軍檢。

四、軍校生待遇

1、學習期間:

軍校生本人在校學習期間享受軍校學員供給制待遇。具體內容是,統一按照軍校學員伙食灶標準供給,免交伙食費;享受公費醫療,在校期間的全部學習費用由軍隊承擔;取得學籍的學員,從入學時間起計算軍齡。

每月發放津貼費,具體費用隨著時間的變化而改變:每人每月的標準為第一年600元、第二年700元、第三年800元、第四年900元、第五年1000元。每學年按學員標準報銷2次往返車(船)費。

在校期間,一邊學習理論、專業知識,一邊進行軍事訓練。節假日可以請假輪流外出。寒暑假期間可以離校回家(由於情況特殊,空軍航空大學的飛行學員只有一次寒假),學校報銷一次車費。

享有和其他軍人證件(軍官證、士兵證,武警警官證)同樣的權利、同時還享有和地方大學學生證同樣的購票優惠。

2、畢業後定職與授銜

軍校的分配原則為“計劃分配、按需補充、面向基層、專業對口、合理使用”。學員到部隊後一般從事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工作。一般情況下,分配到基層部隊的被任命為現役軍官;分配到院校、科研等單位並從事教學、醫療、科研工作的,大部分被任命為文職幹部。

初級指揮專業畢業的學員,專科畢業定正排職,授少尉軍銜,特別優秀的可授中尉軍銜;本科畢業定副連職,授中尉軍銜。工程技術專業的畢業學員,專科定為專業技術14級,授專業技術少尉軍銜,特別優秀的可授予專業技術中尉軍銜;本科定為專業技術13級,授專業技術中尉軍銜。工程技術專業的畢業學員,因工作需要,由組織決定調整到基層指揮崗位者,定職、授銜和確定職務薪津標準,與初級指揮院校畢業的學員相同。分配到文職幹部崗位的,其技術等級的確定與專業技術軍官相同。

軍校畢業的學員,經培養院校批准,每年都可有少量的優秀應屆畢業生報考本校或其他軍校以及軍隊科研單位的研究生。一經錄取,在就讀研究生期間,即享受幹部待遇。

3、學歷問題

軍校教育作為國家高等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與地方高等院校的學制、學歷是一致的,即大學本科一般為4年,醫科類院校為5年,個別為7年;本科畢業生,一般授予學士學位;大學專科,學制為3年。

對於軍校畢業生的學歷,國家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都有明文規定,即軍校對具有學籍的學員,完成學業後,根據考試結果,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國家和軍隊都承認其學歷。

軍隊院校的招生條件(內附政治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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