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欢瑞世纪(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欢瑞”,与欢瑞联合、浙江欢瑞、钟君艳、陈援、钟金章、陈平、钟开阳共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89,815,27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2,681,63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33,643股],占比29.54%)关于所持本公司股份部分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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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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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为非融资类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本次股权质押无平仓、预警线,没有强制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28,307,247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8.78%,占公司总股本的23.27%。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对上述已到期的质押股份没有履约或追加担保的能力。其中,质押给中信证券的到期股份(115,622,219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9.90%,占公司总股本的11.79%),本公司已披露并提示相关风险(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到期的公告》);质押给方正证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2月6日的股份(111,085,028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8.33%,占公司总股本的11.32%),和质押给华创证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2月12日的股份(1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0.55%,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在疫情期间违约。
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2月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客户由于还款困难申请展期的,如是湖北地区客户(即注册地在湖北省内的企业或者住所地在湖北省内的居民,下同),可申请展期6个月,由证券公司协助办理展期事宜;如是其他地区客户,可与证券公司协商展期3至6个月。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就上述到期、但并未赎回、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的解决方案正在与质权人及资金融出方进行协商,希望能够获得债务展期。若未能达成一致,以上质押股票存在被司法冻结的风险,陈援持有的非限售流通股976,200股,存在被平仓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即将到期的质押股份累积数量为757,40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该部分质押股份为补充质押。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上述质押中,浙江欢瑞所持有的49,194,111股,钟君艳所持有的56,638,818股,陈援所持有的8,813,094股,钟金章所持有的2,357,412股为首发后限售股,涉及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因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暂时无法确定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是否完成业绩承诺。因而,上述股票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不确定性及风险。
(六)质押股份股东基本信息
1、欢瑞世纪(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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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12月31日、2020年3月31日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偿债能力指标以2020年3月31日数据进行测算。
2、欢瑞联合(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注:本合伙企业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尚未编制完成,以上主要财务数据及偿债能力指标为2019年度数据。
3、浙江欢瑞世纪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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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尚未编制完成,以上主要财务数据及偿债能力指标为2019年度数据。
4、自然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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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最近一年又一期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实际控制人陈援及钟君艳为欢瑞世纪及其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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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担保的被担保方除注1系上市公司以外,其余均系子公司欢瑞影视。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的累积数量为285,474,656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8.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情况的问询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