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补充侦查工作文书样式及补充侦查提纲参照范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2020年4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则》和《指导意见》对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做好补充侦查工作提出了要求。
做好补充侦查工作对提升案件质效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制作指向明确、有理有据的补充侦查提纲是做好补充侦查工作的前提。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补充侦查提纲的制作,要通过细致认真地审查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要在补充侦查提纲中把补查方向、补查问题和理由、补查目的和取证意义等说清楚,并加强与侦查人员的沟通,采取有效方法切实提高补充侦查工作质量。
为认真落实张军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根据《规则》和《指导意见》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规范了补充侦查工作中《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补充侦查提纲》《继续侦查提纲》和《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四个工作文书样式,并编选了三个不同类型的补充侦查案例,在介绍简要案情的基础上列出补充侦查提纲作为范例,供各级检察机关在开展补充侦查工作时参照。
《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适用于办案全过程;《补充侦查提纲》适用于因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供侦查机关开展补充侦查工作时使用;《继续侦查提纲》适用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供侦查机关继续开展侦查工作时使用;《退回补充侦查提纲》适用于审查起诉的案件,需要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时使用。
三个参照范例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制作补充侦查提纲的基本要求,详细阐明了侦查方向、取证目的等内容,有的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取证方法和途径,说理充分、内容详实,得到侦查人员的认可和执行,保证了收集证据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助于提高侦查效率,为后续审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奠定了证据基础,可以借鉴。
各级人民检察院要充分认识做好补充侦查工作的重要性,在引导补查取证、保证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要按照《规则》和《指导意见》提出的具体要求,正确、规范适用四个文书样式,并结合三个参照范例,认真组织好提升补充侦查工作质量的培训,真正吸收有益的经验,杜绝不规范、不负责任的做法。工作中要注重收集优秀、有效、可供借鉴的补充侦查提纲,及时总结推广,推动优质高效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