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救被賭債套牢的人生 他變成“借款”達人

為解救被賭債套牢的人生 他變成“借款”達人

象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鶴浦國土所原所長潘曉峰,2015年2月至2018年2月,在擔任縣國土資源監察大隊副大隊長期間,利用負責執法動態巡查、違法行為查處等職務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23.8萬元。2019年6月,潘曉峰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同年8月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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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事眼中,潘曉峰是一個工作成績出色的“能人”,但在生活中,因為賭博的“愛好”卻讓他深陷債務危機。為求解套,他以家中房屋作抵押貸款還債,通過信用卡套現還債,向親戚朋友借錢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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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借來的錢相對於鉅額債務終究是杯水車薪,進而,他將目光投向了自己的執法對象,動起了“以借為名”索取財物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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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我最近手頭有點緊,借5萬週轉一下,一個月後還你。” 2016年12月底某日,他向非法採礦人員王某“借款”5萬元;

“兄弟,我急需向銀行還貸款,借1萬週轉一下” 2017年4月某日,他向非法採礦人員張某“借款”1萬元;

“兄弟,你知道我的情況,這陣子錢缺得厲害,需要10萬元。” 2017年5月某日,他再次向非法採礦人員王某“借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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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漸地,潘曉峰變成了“借款”達人,所謂的“借款”卻是有“借”不“還”,“借”來的錢換成了對非法採礦人員的通風報信乃至免於處罰,他利用自己負責的執法動態巡查、違法行為查處等職務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23.8萬元,其中“以借為名”索取財物也納入主動索取賄賂部分,涉及主動索取賄賂共19.6萬元。在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期間,當他以借款而非索賄的理由狡辯時,辦案人員憑藉銀行流水單等縝密證據戳穿了所謂借款的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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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達人的名號,不但未給潘曉峰補上債務的窟窿,反而讓他越陷越深,賠上了整個人生。“我從一名黨員、一名國家公職人員、一名執法管理者成了階下囚,造成的社會影響是極差的,對本人的打擊也是毀滅性的,對家庭的傷害更是無法彌補的。”潘曉峰的悔過書,充滿了他對自己違紀違法的悔恨,讓人讀起來唏噓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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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紀黨員反省

通過組織的教育,深刻認識到自己原來的想法是多麼的無知和可笑,我願意接受應該接受的懲罰,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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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紀者說

潘曉峰作為執法者,藉助負責執法動態巡查、違法行為查處等職務便利,通過“以借為名”形式向非法採礦人員索取財物,屬於主動索取賄賂行為。執法者因為私利,與違法者沆瀣一氣,如何守得住法治底線!從執法者自身來說,要增強廉潔意識,主動抵制社會上的各種誘惑,防止溫水煮青蛙現象,守住紀律底線。從制度角度看,要進一步健全制度,強化對執法者的監督和管理,紮緊織密制度籠子。


來源:象山縣紀委縣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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