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王剛和妻子麗蓮結婚剛半年。兩人經過一段甜蜜的戀愛,又頂住了父母的反對,終成眷屬。
婚後兩個雖然有些小的磕磕碰碰,但總的來說還是非常恩愛。麗蓮從事金融業,工作比較忙,而王剛是自由職業者,時間比較自由,也就自學地多做些家務。前段時間麗蓮剛換了新工作,單位離家遠,王剛就儘量將自己的工作安排在上午,甚至會推掉一些下午的活,好準時去接麗蓮下班。
可是,就在王剛有一天接麗蓮的途中,他們爆發了一次前所未有的爭吵。
爭吵的起因小得可笑,只因為王剛在過一個馬路環島時,沒有打開車子的轉向燈。據王剛的描述,大概是過了環島一分鐘以後,麗蓮忽然開口指責他:“你剛才又沒打轉向燈。”王剛隨口應了一句“下次注意”,沒想到,這句話徹底激怒了麗蓮。
“下次下次,總是下次,你總是這樣!”
“我跟你說,這件事就體現出你的素質!”
“你不要命了無所謂,你別忘了你旁邊還坐著一喘氣兒的呢!你這人拿別人的生命不當回事,我怎麼瞎了眼,居然嫁給了你!”
這樣的指責和歇斯底里持續了四十分鐘。吵到最後,王剛把車往路邊一停,摔門離開。
02
在這件事之後,麗蓮就跟王剛提出了離婚,她說,王剛把她丟在車上的舉動讓她傷透了心,也讓她徹底看清了王剛心裡根本就沒有她。
可是王剛也很委屈,他覺得熄火離開是不對,可是,麗蓮的反應過度和無理取鬧才是整件事情的導火索。他們一起來我的諮詢室接受家庭整體治療的時候,王剛還在憤憤不平:“那天我不就沒開個轉向燈嗎,她至於發那麼大的火嗎?”
我說:“她的確不至於發那麼大的火,但你沒有注意到嗎?她其實是在表達一些婚姻中根深蒂固的不滿。”
王剛說:“對我不滿可以直說啊,不說我怎麼知道!”
我提醒王剛,開車時不打轉向燈,意味著交通安全隱患,也會給路上的其他車輛造成不便。而妻子在轉向燈問題上與他大動干戈,可能折射出她在婚姻中的兩種心理狀態:
第一,安全感極度匱乏;
第二,對王剛不體諒她感受的極度不滿。
而這兩個問題,涉及婚姻的基礎,是妻子不敢或者暫時不願意直接面對的。
03
在與他們的交談中我瞭解到,當初麗蓮的父母反對她與王剛結合,最大的原因就是王剛沒有一份穩定的職業。麗蓮頂住家裡反對嫁給王剛,可是婚後,她也漸漸發現,王剛收入不穩定,讓小家庭的經濟老是處在緊張的狀態;再加上他們買的房子有高額的房貸,麗蓮覺得自己不得不拼命工作,才能維持現在的生活水準。所以她換了一份新工作,雖然收入要高一些,但是因為離家遠,工作強度又大,她每天都非常累,可王剛呢,總是悠哉悠哉地等在她樓下。她雖然知道這是丈夫對她體貼,但心裡還是很生氣。
這時候父母再次數落王剛的不思進取,麗蓮漸漸開始覺得父母說的有道理。可是,當初是她不聽父母的話嫁給了王剛,如果她此時承認自己內心對王剛的不滿,就等於承認自己當初不聽父母的話是犯一個巨大的錯誤。這種心態讓她不能不死撐著,堅持著自己的決定。
麗蓮說,自己也曾經試圖跟王剛提,去找個正式的工作,可王剛總是一說副樂天派的模樣,說什麼車到山前必有路,為了賺錢放棄自由不值得,甚至還反過來說麗蓮不懂得享受生活。
這一切讓麗蓮非鬱悶,甚至非常憤怒,她覺得自己的丈夫根本就不懂得自己在為家庭付出什麼、承擔什麼。所以,她對王剛越來越失望。她心裡想過離婚,但又害怕離婚,因為她覺得,離婚是一個女人生命中一次巨大的失敗。
所以轉向燈事件,只是麗蓮的借題發揮而已。
借題發揮,也是指沒事找茬,是人們處理情感中不良情緒的一種常用手段。找茬的一方總是歇斯底里,被找茬的一方則滿腹委屈。遇到這種情況,“被找茬”的一方總是能理直氣壯地指責對方無理取鬧,於是置之不理,或者與之激烈對抗。
其實,只要我們願意放下情緒換位思考,就會發現:“借題發揮”往往觸碰了當事人最不願意面對的情感敏感區。
可是我要說,借題發揮也是最不好的一種處理問題的方式。像麗蓮對王剛的不滿和訴求,在婚姻中都是非常正當的,可是,她卻偏偏不直說,而是選擇了壓抑自己,任由問題越來越大,最後變成了“山洪暴發”。
04
“借題發揮”和“有話直說”,很顯然前者更傷兩個人的感情。
對妻子胡亂花錢不滿的丈夫,卻會在妻子穿錯一件衣服時大發雷霆,因為他不願意被妻子說“小氣”;想要移情別戀的女友,卻一味抱怨男友不體貼,因為她不願意顯得無情無義;不滿對方的經濟狀況,卻指責對方的性格或者修養,似乎這就能讓自己顯得更高尚......
借題發揮,往往不受理性控制,連發揮者也明白自己在無理取鬧,而這種“我原本是有理的為什麼不能說”的情緒會讓人內心深處加倍委屈,外在表現也就加倍地暴躁、不可理喻。
而被髮揮的那位,也會非常委屈,就像王剛的反應:“你不說,我怎麼知道?”
選擇借題發揮,皆因我們不肯面對情感中的真正問題,不想當那個最終惡人,卻在一次次歇斯底里般的爭吵中,傷人傷已。
一個聰明的女人,絕對懂得在情感中有一說一,擺明真正的問題,能解決便解決,解決不了?只有趁早一刀兩斷,長痛不如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