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想要开车必须取得驾驶证
无证驾驶
随时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但是
偏偏有人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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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试4月4日,乌审旗交管大队查汗淖中队民警在阿小线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4时40分许,民警对一辆蒙C号牌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高某强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但是位于副驾驶的高某涛却出示了驾驶证。经进一步核查,高某强和高某涛是兄妹关系,开始车辆由妹妹高某涛驾驶,行驶一段时间后,由于妹妹高某涛疲惫,就将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哥哥高某强驾驶。
将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真是一个敢开,一个敢坐!
随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高某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高某涛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在此,小编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
有证人员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也要受到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鄂尔多斯公安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