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大人:
我们是来自河南新安县的基层差役,状告有"诗圣"之称的杜甫先生。他于大唐乾元二年写下了一首《石壕吏》,写我们一行几名差役到石壕村乘夜捉人征兵,连年老力衰的老妇也不放过。后世的读者读了这篇文章后,都骂我们残暴,骂我大唐兵役制度黑暗,这严重的损害了我们的名誉权,而且与事实严重不符。因此我要求法官大人为我们做主,要求杜甫向我们公开道歉,并在各大媒体为我们恢复名誉。
我们状告杜甫先生是有充分的理由的,证据就是他的《石壕吏》。为了法官大人您能做出正确判断,我们把这首诗抄录如下:
"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看。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听妇前致词,三男邺城戍。一男附书至,二男新战死。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室中更无人,惟有乳下孙。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老妪力虽衰,请从吏夜归。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
杜先生的《石壕吏》虽然篇幅不长,但里面提到的人物不少。除了我们几个"石壕吏"之外,还有杜先生自己以及老翁、老妪、三男和孙母等等。但是杜先生故意忽视事情的前因后果,也没有把最终我们有没有抓到人,抓到的是谁写进去,这是有意隐瞒重要信息,以片面的信息去欺骗、迷惑读者的行为。所以后世学者大多认为"丁男俱尽,役及老妇,哀哉",认为我们狼心狗肺,认为我大唐政府昏庸无道,这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事。下面谈谈我们的理由。
一、我们为什么要晚上去捉这个老翁?
众所周知,我大唐军事上实行的是"府兵制"。所谓府兵制,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
府兵制起源于北魏时期。我朝因袭了这项军事制度,中央设置军府,府中的士官从老百姓中挑选而来,他们平时耕种,战时召集到一起。府兵制不仅节省了国家的军费开支,还保障了经济农业建设。
我大唐《通典》上记载:"从大唐武德七年开始, 男女始生为黄, 四岁为小, 十六为中, 二十一为丁, 六十为老。神龙元年, 韦皇后求媚于人, 上表请天下百姓年二十二成丁, 五十八免役, 制从之。韦庶人诛后, 复旧。天宝三载十二月制, 自今以后, 百姓宜以十八以上为中年, 二十三以上成丁。"
男子成丁之后, 如果没有可以免服兵役的特殊理由并得到官府的承认, 即意味着已经是兵。《新唐书-兵志》规定:"凡民二十为兵, 六十而免。"也就是说, 只要一个人年满二十岁, 就自动成为一名预备役的士兵,直到他六十岁后才能免除。
杜甫先生在《石壕吏》中提到的老翁是不是兵呢? 我们来看看证据。诗中老妇说过: "室中更无人, 惟有乳下孙"。也就是说,这对老夫妇是刚刚抱上孙子,也就证明老头的长子年纪并不大,而次子、三子也是刚到了成丁的年纪。这个老头的长子并没有超过二十五岁,老翁的年龄也就是五十左右。大家一定不要被杜先生说的"翁"这个字给骗了,其实古代人四十岁之后就有很多自称为"翁"的了,甚至只要过了三十六岁,就能自称"老夫",这种例子在历史上举不胜举。
回过头来说,从老翁的年龄以及唐朝法律的规定来看,老翁和他的三个儿子,都是"府兵制"下的预备役兵员,他们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可是这个老头(其实也不老)却在官府征召他时,以"逾墙走"的方式逃避兵役,这有没有违法,大人一看便知。
大人,这个老翁并不是什么良民。从他临阵逃脱, 居然想让自己的妻子去军营这一点来看,此人就是脸皮很厚的一类人。他的如意算盘是因为家里还有孙子和媳妇, 他留下来更有利于家庭的生产而已。我们大唐男耕女织,男女分工明显:男人种田,女人织布。由于我朝的税制是租庸调制,可以用货币绸缎来抵赋税徭役, 但战争年代绸缎需求量少, 两个妇人留在家中,生活可能会更困难,所以为了他的小家庭,才把老妇推到前面,自己逃跑。虽然我很理解他的心情,他这样做也是人之常情;但国难当头,匹夫有责。 在关乎我大唐王朝的安危存亡之时, 人民不应该站出来保家卫国吗?历朝历代都有无数仁人志士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如果大家都和这个老翁一样,谁来保卫国家?
二、我们是不是非法抓人
我们几个是官府中人, 并不是强盗土匪,我们抓人都是依法行事。对于这个老翁来说,我们征召他,我们手中是有刺史大人的"府帖"为依据的。《新唐书-兵志》上说:"凡发府兵, 皆下符契, 州刺史与折冲勘契乃发。"因此,"府帖"是刺史大人和折冲府一起签发的征兵令,我们只不过是在执行公务而已。这位老翁是我大唐法律规定的"兵", 我们征召他不来,去抓他并无过错。国难当头之际,都像他这样,谁还会为国效力?
大人,我把当时的背景也和您汇报一下。杜先生写此诗时, 正是唐王朝围困相州的九镇六十万大军溃败不久, 连郭子仪将军也被迫退守洛阳。当时洛阳的留守、河南尹都四散而逃, 正如诸葛亮说的那样"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当此社稷危急之时,我朝急需征调兵员充实前线。
杜甫先生自长安往华州,一路上也看到了战争的残酷和破坏,也看到了全国各地都在征兵,他在《石壕吏》之外,还写了《新安吏》、《潼关吏》、《新婚别》、《无家别》和《垂老别》,对征兵的政策应该是了解的,所以他在《石壕吏》中,骂我们残忍无情,显然是为了吸引读者和粉丝的眼球,根本没想过我们的感受。
当然,老翁一家的遭遇令人同情,他家三个儿子有两个战死, 儿媳连一件像样的衣服也没有,孙子又在嗷嗷待哺,做为一个感性的诗人,杜先生面对此景,欷吁不已,我们非常理解。杜先生向来忧国忧民,我们也很敬佩。
我们是粗人,对《石壕吏》这种高深的诗文并不是很懂,也请教过读书的相公。读书人告诉我们,《石壕吏》在写作上, 是用了"寓主观于客观"的手法, 写的是当时客观的现实, 写的是杜甫先生当时的内心想法和矛盾心理。因为肯定"老翁逾墙走",则与杜先生平素的爱国思想矛盾;否定"老翁逾墙走",又与杜先生的爱民思想相左,所以杜先生在诗中并不是单纯的"对民同情、对吏憎恶",而是对国之爱和对民之爱的矛盾心理。这点我们不太懂,请大人明断。
三、杜甫当时在不在场
从"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到"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来看,杜先生始终都在事发现场。 杜先生比老翁年轻的多,我们为什么没骚扰他呢?由此可见,我们抓人,并不是胡来的,是根据刺史大人的命令、有目的的抓人的。
有人说,杜甫随身携有告身,我们才不敢为难他。这是对我们的误解。实际上,我们根本没有理会杜先生。我们知道告身是官员的身份证,杜甫先生此时是朝廷钦命的从八品华州司功参军,很多人认为只要杜甫亮出告身,我们便不敢滥加刁难。这其实大错特错了。
时逢战乱,为逃役避税,保身家性命,作假手段人人无所不用其极。如果我们胡来,完全可以说你杜先生是一个逃避税赋、逃避兵役的流民,或者至少也要盘问几句吧?事实上我们连杜先生在不在场都没有印象,根本没有为难过他。
如果杜先生对我们的做法有异议,完全可以站出来责问我们。事实是杜先生自己也明白我们在干什么,知道我们在执行公务,而非为了一己私利;是上峰差遣,也是国家形势的需要。所以面对当时情境,杜先生只能冷脸沉默以对,当着我们的面一句话也没说。当然,据读书的相公说,杜先生在诗中不发一言,是表示他对当时的形势非常纠结和无话可说。这种无话可说,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艺术和思想的联想空间,是作诗的最高境界,这和我的状子无关,就不多说了。
四、到底是不是我们抓走老妇的
自从杜先生的《石壕吏》一出,世人都认为我们抓不到老翁,就把老妇人抓走凑数了,其实是冤枉我们了。这位老太太,是自己自愿应召的。她恳求我们,让她自己"急应役",不要为难老头与媳妇,让这个家还能有一点希望,我们也答应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并没有做错,而是人性化执法。
众所周知, 战争不是请客吃饭, 它是力的较量, 是血与火的洗礼。我们即便再愚笨, 也明白这个最起码的道理: 与其捉走年迈力衰、行动迟缓的老妇, 还不如抓走更加年轻力壮的"孙母",大人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杜先生说我们几个借着夜色的掩护,到石壕村捉人,并且在结尾暗示我们在捉不到老翁的情况下,气急败坏,连老妇都不放过。这不是事实。如果我们能不按"府帖"的名字,随便抓个人就能凑数,那我们何不抓走更加年轻的"孙母",而去抓个体力更差的老太太呢?这不合逻辑。
我朝妇人地位之高,大人也应该知道。在整个历史封建王朝中,我大唐妇人地位如果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唐代妇女从军之事, 史书上也有很多记载。据《旧唐书》记载, 就在杜甫先生写《石壕吏》的前一年, "卫州妇人侯四娘、滑州妇人唐四娘、王二娘, 相与歃血, 请赴行营讨贼, 皆补果毅。"
杜甫先生的诗歌创作风格, 后人往往用"沉郁顿挫"四个字来概括。也就是"若隐若现, 欲露不露, 反复缠绵, 终不许一语道破"。但是这种高度凝炼概括的风格,让我们背上了不好的名声,所以我们要来告他。
五、诉讼请求
我朝实行乡保制,五家为一保,四家为一邻,百户为一里,五百户为一乡。每里置正一人,里长的职责是掌"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伪,催驱赋役。"《唐律疏议·讼律》规定: "同伍保内在家有犯,知而不纠者, 死罪,徒一年;流罪,杖一百;徒罪,杖七十"。
在我们捉老翁的过程中,乡里的里长是和我们同行的,他也是我们的证人。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 让老妇人到军营从事后勤工作,也是里长同意了的,与情与理都说得通,也是解决这家人困难相对较为合理的办法。
我们也不想抓人,也想过着太平生活。可是安禄山和史思明两个叛贼不干啊!所以如果要批判,也是要批判那些上层官僚阶层横征暴敛,批判乱臣贼子扰乱国祚, 给百姓带来深重的灾难。这关我们小吏什么事?
最后,请大人给我们做主,让杜甫再写几首诗,给我们正名,为我们挽回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