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加名字,結了婚就是你的?

《安家》這部電視劇,老嚴夫婦起早貪黑賣包子,最後房店長給他們兩夫妻推薦了一套房子,他們拿出畢生的積蓄給孩子買了房子,全款付清的。

這個時候兒子說,爸我要加上未婚妻的名字。

老兩口猶豫啊,加了就夫妻財產了。萬一以後離婚,她一分錢沒出,但是又有份?

兒子說她懷孕了。

老嚴老兩口人心真的比較好,就加上了。


房子加名字,結了婚就是你的?

結果,他們剛想搬進去,發現親家母已經在新房子裡住下。真令人唏噓啊!

結婚買房,房產證該不該加沒過門的兒媳婦或者女婿的名字呢?加了名有哪些後果?我們來聊聊。

一、婚前父母買房

婚前買房的情況就比較特殊,分全款買房,首付款,購買的主體分父母和自己。

如果是父母買房,這是很普遍的現象。

以老嚴夫婦這個事來說,幫兒子買了房只寫了兒子的名字,就屬於對子女的贈與。無論什麼時候,婚前還是婚後,都屬於給孩子的個人財產。

後面兒子說要加未婚妻的,那麼這套房子就變成對兩個人的贈與。屬於小夫妻的共同財產。


房子加名字,結了婚就是你的?


如果兩個人真的離婚,老嚴夫婦的房子肯定得被兒媳婦得分走。

所以他們倆寫了,也真的可憐天下父母心,盼著兒子一家子好好生活。

另外一種情況就是,老嚴夫婦只拿得出首付。剩下的要小兩口自己還貸款。

將來真的離婚了,兒媳婦可以拿到補償的還貸數額和增值部分。

所以婚後共同還貸,按出資金額約定份額,擁有產權的一方折現補償給另一方

二、婚前自己買房

那就簡單很多,如果是個人全款付清的,那當然是個人婚前財產。

如果付不清,那麼共同還貸,那麼婚前還清貸款就屬於個人財產。還不清,共同還貸和對應增值部分雙方平分。沒還完的部分,視為擁有房產的這個人的債務。

所以我們總結一下,新婚姻法規定,

1、由父母全款買房,登記在子女名下的,那麼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2、婚前全款,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不予分配。

3、婚前貸款買的房子,結婚後共同還貸,離婚後對還貸的部分進行補償。

4、全款買的房,婚後賣了,這個錢跟另一半也沒啥關係。

5、婚後用共同財產參與一方父母房改房,離婚後蓋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舉一個案例,韓梅梅和李雷在一起,打算結婚,八字算好,日子定好,酒店訂好。兩個人一起買了房子,但是韓梅梅名下沒房子,所以打算用她的名字買,貸款的利率低一點。但後來,兩個人因為彩禮談崩,兩個人散了。

問,李雷有份拿嗎?

答案是,有的

即便兩個人沒有書面約定比例,但是存在共同購房的協議,即便用了韓梅梅的名字買的,購房的協議還是有效的,韓梅梅必須返還李雷付的錢。

關於房產的內容說到這裡了,下回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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