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浙江省公安厅发布消息《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及10条便民举措,该浙江放开放宽户口迁移和落户条件限制户口登记管理新政将于5月1日起实施。
10条便民举措聚焦办事难、办理慢、办事繁等问题,努力消除政策性障碍和限制性条款,并在居民身份证管理方面推行了多项便利。
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父母投靠落户年龄限制,与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投靠落户(杭州市城区除外)。
◆ 过去,老年父母投靠城镇地区子女落户有年龄要求,男性需要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限制了实际在城镇居住生活、未达到年龄要求父母的办理。
二、放开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间投靠落户限制。
◆ 过去对成年子女与父母、祖父母与孙子女等其他情形的户口迁移,没有明确的办理政策,现在等于是政策优化,填补空白。
三、允许在直系亲属所有的房屋产权内落户。
◆ 因没有明确的办理规定,子女要在房屋内独立落户需要符合无住房等条件,
四、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设立集体户,取消集体宿舍的条件限制,允许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推行设立社区(村)公共集体户。
◆ 这一条可以说是今天媒体的重点关注对象。实际上这条是放宽了集体户的设立条件。允许人才公寓、酒店公寓设立集体户,解决实际居住人才或产权人的落户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设立集体户,挂靠户口人数一般应不少于10人。
五、省内户口迁移不再使用迁移证件(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入、迁出学校等除外)。
◆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省外户口迁入本省和本省户口迁往省外,仍需使用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入、迁出学校,仍按原规定办理。
六、简化户口登记事项申报材料,实行次要材料容缺受理,政务共享信息等同纸质材料,不要求提交材料复印件。
七、推行部分户口登记事项“全市通办”,设区市范围内可以异地提交申报材料。
八、开通居民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可以享受优先受理、签发、制作等服务。
◆ “绿色通道”是为参加中考、高考、职业资格考试、重大比赛等急需用证群众,提供的一项申领居民身份证便民服务。
九、实行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全国范围免费快递。
十、省内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异地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 本项便民服务措施适用于本省户口的申领人,外省户口人员根据公安部现有规定,仍需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