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日解封之后,武汉以及全国各地都开始积极地投入到复工复产之中,相关税政下发虽然不及此前频繁,但具体优惠却也足以覆盖大多数群体了。
而这些群体中,个体户可以说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一类了,数量上也不在少数。
仅武汉的数据来看,截至去年底,全市 130 万市场主体中就有 73.9 万户为个体户。
如何帮助这么一个庞大的群体尽早走出疫情,恢复日常生产成了复工路上的一个难题——这不,新规又来了。
相关消息一出,网友们一致点赞表示支持:
那么具体涉及到哪些内容呢,接下来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日常经营方面
个体户不用批准就可以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了。
各类证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的,顺延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 3 个月。
年报时间在 2020.12. 31 前办理都可以;
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个体工商户,2020.9.30 前也将暂时不会列入异常名录。
生活服务方面
水电气采取 6 个月“欠费不停供”措施;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
为个体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也可以申请减免。
社保税政方面
免征 3 个月增值税之外,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疫情损失情况经过合理测算后报经同意,定额减免 2020 年度应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另外,停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计量器具检定费、污水处理费等。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个体工商户,依法缓交、减交仲裁费用和减免公证费用。
而社保方面,则依旧享有减免缓缴等优惠。
金融贷款方面
200 亿元贷款额度的定向纾困资金。
用工及物流方面
符合条件的个体户可按规定给予创业就业用工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到 2020 年底,在原优惠政策基础上,对二类ETC 货车给予应交通行费 22% 的优惠,对三类 ETC 货车给予应交通行费 14% 的优惠。
不过目前,这些优惠举措只在武汉实行,其他省市或多或少应该也有相关的文件和消息,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自行查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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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航信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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