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辭已經提離職,但是公司各種理由不放,怎麼辦?

陶培培


正常離職流程是,在和公司經過正式溝通後,通過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提出辭職,滿一個月後即當正式離職,這也是勞動法明文規定。

1、一般離職,都希望和原公司能做好溝通,好聚好散,把手頭的工作完成並交接好。

2、但對於有些公司碰到特殊的情況,則視乎平時和公司、老闆之間的友誼,以及自己的下一個工作機會是否很著急;

3、但對於公司是故意通過一些手段,來不讓員工離職的,則可以直接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即可,這是受到法律明確保護的。


蔡蔡之聲


上個星期,小馬深夜給我打來電話。我知道他一定遇到了很特殊的麻煩,否則按照他的做事風格不會半夜“騷擾”我。

果不出所料,小馬說自己上個月給老闆提交了辭職報告,而且還是直接裸辭,但老闆卻始終不願意簽字放他走。

因為小馬的職位是採購部經理,這麼多年來在這個位置上給公司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可收入不漲倒不說,關鍵越做越不開心。所以小馬的訴求就是辭職離開這家公司,而不是希望漲工資。

所以他問我:“老丁,你看老闆這樣拖著我不放,有什麼辦法嗎?”

對這件事,我的看法是這樣。

一、真誠和公司進行溝通,說清楚想法

老闆不願意放人,很可能是對小馬辭職的動機有自己的解讀。

比如老闆會認為是小馬覺得這些年工資沒怎麼漲,希望索要更多的薪資,也許正打算研究給他加薪資。

可小馬自己內心並不是僅僅因為收入,更重要的原因是在這家公司幹得不開心了,心都涼了,所以加不加工資恐怕也改變不了他的決定。

既然是下定了決心,小馬應該找機會單獨和老闆聊聊,表明自己的想法,讓對方不要誤解了自己的裸辭的動機。

我自己當年也曾經有過類似的體驗,給老東家提交辭職報告的時候,分管領導也覺得我是嫌工資低,而事實上我是謀求職業發展的需要。

為了消除誤會,我給領導剖析了自己的一些想法,並且這些想法確實在這家公司難以實現,後來領導也便放棄了挽留的念頭。

無論領導是怎麼思考,當他看明白了一個員工要裸辭的決心,我相信“強扭的瓜不甜”這句老古話還是會起到效果。

二、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來辦

根據我們國家的勞動法規定,在公司的正式員工要提出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就像小馬這樣,雖然上個月就提交報告,但至今也沒有滿一個月。那麼在這一個月的時間週期內,公司也是有權讓其配合完成工作交接等任務。

說的直白一些,即便老闆想“拖”他一個月,也是符合勞動法規定。

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小馬不妨也就熬一熬,並且主動和公司人力部門溝通清楚,什麼時候該啟動交接流程,什麼時候該給自己開具離職證明。

而若此前還有尚未使用的年休假,小馬也完全可以趁著離職等待期休整下。

要是單位過了一個月仍然不放人,我覺得責任就不在小馬這裡,他只要證明得了自己是哪天提交辭職報告,屆時完全可以要求單位依據勞動法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最壞的打算那就是勞動仲裁了,請求勞動部門來協助此事。

當然,我相信小馬也不願意和老東家鬧到這個部分,對於單位也說也不是什麼好事,這件事必然會到了時間截點有個解決。

三、單位不放人可能也是種心理戰

像小馬這樣的優秀員工,可以說是一家公司的中流砥柱。這樣的員工突然要辭職了,換成誰當領導都不太捨得。

站在他老闆的角度想,小馬若馬上離開公司,一時間可能還沒有能頂得上的員工,不如“拖”字訣看看是否產生一些變化。

我一個朋友當年就是被老闆這樣“拖”在了公司沒有走成。

一方面,老闆會車輪戰不停說服員工留下來,採取加薪、升職、談感情等各種辦法;

另一方面,老闆也可能讓人力部在悄悄物色人選,萬一沒有留成,至少也該有個替代的人選。

所以對小馬來說,也不必太把自己當回事,公司離開了誰都可以繼續轉的動,這個道理老闆一定明白。無非是在爭取一點時間,讓小馬的離職對公司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那麼他想要儘快離開,可以給老闆推薦下公司裡心中後的接班人,或者有沒有合適的招聘資源反饋給公司HR,讓他們減少對自己離職後負面影響的顧慮。

這場心理戰實際上主動權還是在員工手中,畢竟有勞動法明文規定的保障。

寫在最後

以上,就是我關於這個話題的一些見解,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

作者:丁路遙知事,今日頭條簽約作者,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生涯諮詢師,企業管理諮詢顧問,高級培訓講師。碼字不容易,如果喜歡我的文字,請幫忙點個贊,謝謝!


丁路遙知事


你好!我是梨子,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關於裸辭已經離職,但是公司各種理由不放怎麼辦?這個問題我也遇到過,我覺得一般情況下,既然考慮清楚辭職,就要態度堅決。嚴格按勞動法要求,員工只要提前30天通知就可以離職,公司以各種理由不放只是暫時找不到替代你的人選。為什麼我認為一定要堅決離開呢?原因主要有三點:

一、你提出來離職前一定是考慮清楚,我不建議以辭職為要挾來談條件。如果還想留不建議先提辭職,可以找領導談一談自己的想法和要求,如果仍然不能改變,你已經心灰意冷,最終提出辭職就要態度堅決。

二、對於老闆來說是很看重忠誠度,你既然已經提出辭職,在老闆心中忠誠度已經大打折扣,以後也不敢再委以重任。

三、如果你提出辭職,然後又不走了,同事知道的話都會對你有看法,以後在公司繼續工作會比較尷尬。所以我認為提出辭職一般是要堅決離開的。

但我認為也會有特例,詳情請見我的視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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