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學二建《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法的效力層級

一起學二建《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法的效力層級

法的效力層級:是指法律體系中的各種法的形式,由於制定的主體、程序、時間、適用範圍等的不同,具有不同的效力,形成法的效力等級體系。(一)憲法至上;(二)上位法優於下位法;(三)特別法優於一般法;(四)新法優於舊法;(五)需要由有關機關裁決適用的特殊情況(法律不一致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行政法規之間不一致由國務院裁決、地方性法規規章之間不一致由有關機關依照下列規定權限裁決:同一機關由制定機關裁決;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不一致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地方性法規的規定;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的由國務院裁決);(六)備案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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