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藝術愛好者,你認為藝術家的哪些行為玷汙了藝術?

影影圈圈


這個問題,我一定要說幾句,不說不快。

作為藝術家,那麼他們奉送給人民的一定是精神食糧,能夠鼓舞人、感染人、教育人,催人奮進的食糧,一定是乾淨的、綠色的、無公害的食糧。但近幾年來,一些庸俗、低俗、媚俗的“三俗”作品出現在藝術舞臺上,一時間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除此之外,藝術家的身上銅臭味不能太濃,要真正樹立藝術服務人民的思想,否則就會被人民所拋棄。一直以來,文藝作品都是大眾的精神糧食。既然是糧食,就要求是乾乾淨淨的食品,是不影響人的身體健康的食品。否則,不乾淨的文藝作品會影響人的心理健康。身體不健康可以吃藥打針,心理不健康那可就難辦了。所以 不乾淨的文藝作品比不乾淨的食物更具危害。




中文宣魏良鵬


這個問題很容易讓人想到“字如其人”、“心正筆正”。這個問題的回答,大到賣主求榮、卑躬屈膝、貪生失節……;小到鼠竊狗偷、溜鬚拍馬、為虎作倀……。可以說是大到偷樑換柱,小到🐔毛蒜皮。最讓人深惡痛絕的是,大的也來,小的也幹,臭名昭著令世人所不齒!

這方面的倒子有蔡京、秦檜、何珅、汪精衛……,其行經都是有目共睹的。

簡單地說一下現代的胡長清。

胡長清出生於1948年8月24日,江西省原副省長,省人大代表。因貪汙受賄,且數額特別巨大,於2000年3月8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胡長清是書法家,“創作”了不少的“作品”。手中有了權,頭腦子一熱,利令智昏,寫字就來錢了。奉承的也就來了,一唱一和,戲也就“開打”了。結果怎樣,貪得無厭,把自己送上了不歸路。“胡長清對法官說:“我其實是個書法家。求你們不要殺我。我在這裡給你們免費寫字,每天給你們一幅。”到這時還說這些,已經晚了。

……

事實證明,藝術是不容玷汙的,誰玷汙了藝術,誰就必將會遭到藝術的唾棄!

(插圖來自網絡)


吉峰的文藝視界


個人理解:凡是玷汙了藝術的皆沒有資格稱之為“藝術家”!——“藝術:文化現象即表達美的行為或美的事物”。那種以藝術的名義實行譁眾取寵、三觀不正、汙穢低俗的醜惡無恥的表達某種行為或某種現象就是純粹的地攤表演而非藝術,操作的人決不是藝術家而是作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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